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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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内出租人能单方涨租金吗?
答:不能
2021-11-25 10:2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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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推荐的租金贷可以使用吗?
2021-11-25 10:2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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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押金需要打入资金监管账户吗?
2021-11-25 10:2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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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是否需要一次性预付长期租金?
2021-11-25 10: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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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时支付押金的数额有无标准?
答:您好,这个是没有标准要求的,数额全部取决于房东。
2021-11-25 10:2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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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时一定要支付押金吗?
答:我国法律对承租住房是否要支付押金没有强制性规定。通常情况下,出租人会要求承租人支付一定数量的押金。“押金”作为承租人承租住房的 保证金,如承租人损毁、损坏住房、家具的,或者有拖欠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的,在退租时,出租人通常会直接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
2021-11-24 15:4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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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生效日期与入住日期不一样,起租日期是否可以顺延?
答:入住日期是承租人实际进入租赁住房的日期。起租日期是租赁合同中约定开始计算租金的日期。通常情况下,入住日期与起租日期是一致的,但有些出租人会给承租人几天时间,用于搬家、整理房间,这几天不收取租金。因此,这种情况下,入住日期与起租日期不同。 因承租人自身的原因,如不能在约定的日期入住,想顺延起租日期的,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并与出租人变更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
2021-11-24 15:4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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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承租的住房前需要核查哪些事项?
答:承租人入住前需要核查的事项主要有: 一、是核查地址。核查承租的住房地址与租赁合同中标明的地址是否一致。 二、是核查住房设施设备情况。与出租人或其委托人共同逐项检查门、窗、墙面、地面是否有损毁情况;租赁合同标明的其他设施设备是否存在、有无损坏。如有缺失、损坏,应拍照留存,并要求出租人补充、维修。 三、是核查水、电、燃气等使用情况。对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物业费、网络费、有线电线费等逐项核对,如出现欠缺等情况应及时取证, 并要求出租人补缴。 此外,承租人如有与他人有共用的空间,还应了解共用空间的位置、使用要求等。
2021-11-24 15: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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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出租人“一房多租”?
答:承租人预防出租人“一房多租”的措施主要有: 一、是签订租赁合同后及时入住租赁住房。 二、是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后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房产) 主管部门备案。 三、是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承租住房或者承租规范的住房租赁企业出租的住房。 四、是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一房多租”并明确违约责任。 在若干住房租赁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3)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2021-11-24 15:4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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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承租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承租人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一、是使用规范的住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通过当地住房城乡建设(房产)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官网下载和使用房屋(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如出租人拒绝使用的,要重点注意出租人提供的住房租赁合同内容与房屋(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内容的差别。出租人口头承诺等内容应写入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押金退还约定要清晰,切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 二、是查看出租房及出租人的相关材料。核查出 租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等证明房 屋所有权归属的证明材料原件、出租人本人身份证。如承租他人转租的住房,还需要转租人提供其承租 该住房的合同,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合同应写 明租期及承租住房的地址等内容,确保合同填写的 地址与房屋所有权归属证明上保持一致。 三、是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承租人对租金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等条款要特别注意,尽可能约定按月或按季度支付租金,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降低自身权益受损的风险。 四、是租赁合同内容要详细。除租金、押金、租期外,以下内容也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出租人的信息及紧急情况下的联系方式;住房内的物品数量及状况;水、电、暖气、物业费、天然气、网络等费用承担人及缴费账户信息;正常情况下,租赁期间出租人进入住房时间、频次等。 五、是及时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已开通网上签订租赁合同的,应当选择在住房城乡建设(房产) 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网上签订。尚未开通网签的, 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房产) 主管部门备案。 此外,承租过程中应注意留存资料证据。在承租过程中,承租人都要注意留存好关键证据,如租赁合同、转账记录、微信短信记录、广告宣传资料等。如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有违法经营行为的,可直接向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组织投诉举报。同时,留存的有关证据,是承租人在发生租赁纠纷后主张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2021-11-24 15:4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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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居住权的住房可以出租吗?
答:不可以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 住权是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 在他人所有的住宅上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居 住权是独立于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可以理解为单纯给居住人设置的一个物权 类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第三百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1-11-24 15: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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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明显低于市场水平的住房,可以承租吗?
答:住房租金水平一般相对比较稳定,当然也有个别出租人为尽快出租,降低租金水平的情况。但如果租金明显低于市场合理水平的,承租人一定要详细了解情况,不要贪图便宜,轻易相信,以防上当受骗,落入“租金贷”等圈套。
2021-11-24 15:4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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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住房前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是了解区域住房租赁市场情况。住房租赁市场因供求关系等因素变化存在一定的波动,同一城市不同区域的供求、租金水平也有差异。承租住房前,应首先了解一下当前住房租赁市场情况,选择合适时机、区域,承租住房。 二是了解出租人情况。出租住房有住房所有权人本人出租、住房租赁企业出租、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出租、承租人转租等几种情况。住房所有权人自己出租的,要注意查看其是否为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上载明的所有权人;住房租赁企业出租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出租的,要核实该机构是否在当地住房城乡建设(房产)主管部门备案;承租人转租的,要注意查看其租赁合同中是否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约定。 三是了解周边同类型住房的租金水平。住房租金水平相对比较透明,承租住房前,可在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网站或大型房地产经纪租赁机构网站、APP 上了解市场租金水平。对于租金明显低于周边同类型住房租金水平的,要提高警惕,克服贪图小便宜心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
2021-11-24 15:3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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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购住房中遇到行为不规范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该怎么办?
答:在租购住房过程中,如果为自己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存在隐瞒、欺骗等情形给自己造成损失的,可以先向经纪机构总部的客服部门反映相关问题,通过经纪机构内部渠道解决问题;如果经纪机构没有设置客服部门,可以向经纪机构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房产)主管部门或房地产中介(经纪)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反映、投诉,由其协调解决:如果问题仍得不到解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存在威胁、恐吓等违法行为的,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1-11-23 16:5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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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购住房如何选靠谱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答:选好房地产经纪机构后,应从该房地产经纪机构中选一个靠谱的经纪人员为自己服务。房地产经纪人员是否靠谱,一般可以通过职业资格(如是否取得全国房地产经紀人或协理职业资格证书)、入职年限、学历,以及服务对象的评价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一些城市还建立了房地产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度,对经纪人员服务进行评价。在这些城市应选择办理了实名记、服务评价好的经纪人员为自己提供服务。
2021-11-23 16:5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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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购住房如何选择正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答:依法规范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称作为“正规军“。 选择,正规军,可以有效防范被“黑中介。欺骗的风险,有效维护自己合法利益不受侵犯。首先,“正规军”都是领取了营业执照、办理了机构备案,依法接受监管的机构,其信息可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佳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查询到。 其次,“正规军”经营比较规范,要注意查看选择的机构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否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 第三,“正规军”还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收费标准。 第四,“正规军”的从业人员是取得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或经地方主管部门实名登记的从业人员。
2021-11-23 16:5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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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合同网签备案,为什么能有效防范“一房多卖”“一房多租”?
答:合同网签备案是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的简称。住房租赁、住房买卖都是房屋交易行为。住房租赁、买卖交易当事人通过政府部门建立的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系统,在线签订住房租赁、买卖合同并完成备案的过程,就是合同网签备案。 办理合同网签备案能有效防范“一房多卖”“一房多租”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房源信息发布端。出租人(卖房人)在发布出租、出售房源前,需要通过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的管理平台对房源进行核验。对已出售的住房不得重复发布出售信息,重复出租的住房禁止发布出租信息。从源头上防范“一房多卖”“一房多租”的信息散播。其次,在办理网签备案前,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的管理平台对拟出租、出售的房屋进行核验,对不得出租、重复出租、已被查封、已网签备案、已出售的住房,不予办理网签备案。从合同端防范“一房多卖”“一房多租”的合同出现。最后,完成网签备案后,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的楼盘表锁定该住房,至解除租赁关系,或者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从交易过程端防范“一房多卖”“一房多租”的行为。因此,通过办理合同网签备案将在“房源发布控制、客体核验、楼盘表锁定”三个环节有效防范“一房多卖”“一房多租”。 需要注意的是,本手册中所指的“一房多租”是指的是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在同一租期内将同一住房(房间)重复出租产生的纠纷。
2021-11-23 16:3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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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产权注意什么细节?
答: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4、明确租金标准、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对提前终止合同做出约定;对房屋维修做出约定。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在寻找房源、实地查看、讨价还价、签订租房合同等四个环节中有许多需要注意的细节。如果忽略了其中的某些细节,可能会给租房者以后的生活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每个环节都必须认真对待,不可掉以轻心。
2021-06-11 16:3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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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求解:如果想收回出租房屋但租客不走问题
答:没签合同你完全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他搬走,他如果有押金什么的你要退给他。
2020-06-28 15:3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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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地转租给别人可以吗?
答:1.你原来租房给乙方的时候就应该把合同上写清楚,写明不能转租,如果他转租你完全可以收回房子,扣一点违约金,剩下的房钱退给他,如果当初签租房合同没有写就容易发生争执;2.你的问题只是不放心第三方是吧?你可以在跟乙方签一个协议,说明他自己转租给别人的,有事情让他负责,最好出事的时候不要找不到乙方就行了,呵呵
2020-06-09 15:3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