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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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限制?
答: 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可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1.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 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2.新建普通住房总房价的70%以内,二手房购房款、自(翻)建住房评估认 定价的60%以内。3.最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可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9-01-06 11:2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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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购买他人闲置的宅基地?
答: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属于本集体组织的成员按“一户一宅”的原则无偿使用,不能买卖。 如果都是本集体组织的成员,比如同组的村民相互之间,在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相互调剂,并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但不是买卖,土地仍然属于本集体组织。
2008-12-31 11:3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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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答: 只要符合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的可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有的地方规定连续为一年,有的是半年,具体可问你那的公积金中心。至于个人帐户余额大小,由于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它的互助性,只要符合上述要求,能贷多少可有以下三种方式,择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 一、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 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 二、二手房评估认 定价的60%以内。 三、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最高限额。
2008-12-22 09:5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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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及产权的问题?
答: 产权过户和按揭手续现在都不收费了,中介只能收取中介服务费。外收一千就跟不合理了,可以拒缴。1.没有土地证没什么关系,有房产证就可以了,去房产局查档,看看此房有没有法律上的纠纷之类的问题。2.房子有贷款,卖方到银行解押的话,结清完银行会给卖房一个房本贷款结清证明,把抵押章注销掉。一般情况没什么问题。3.过户费和按揭费用的收取,基本上就是公司自己收了,我们公司目前是不收取的。4.过户需要产权人本人带着产权人身份证去房产局过户,按揭只要你自己去就行了,其他的一般没什么问题。5.公证的话是有效的,但必须去有权威的公证处。
2008-12-11 11:5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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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我该怎么办?
答: 按实际交付日追讨赔偿,按你这情况开发商是想赖帐了,一般开发商都是想利用消费者怕麻烦,法律意识淡薄,赖得就赖,协商后仍不赔偿应该立刻找律师帮你谈。
2008-11-21 11:3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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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可以交房租吗?
答: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1、如果每个月的房租超过了家庭月收入的15%,您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交房租; 2、可持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户口本及租赁合同,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2008-11-10 11:2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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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住房公积金是否也退?
答: 你好,可以领回的. 离、退休人员可以凭离、退休证明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一次性全部提取出来,即办理销户提取。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为职工的离、退休证、身份证(有的地区还需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具体可咨询下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办理前应准备好支取本人公积金存折,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相关政策: 如何取出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008-11-05 13:4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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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商业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 月还: 1308.06元,还款总额约: 313934.22元。支付利息款约:123934.22元。
2008-11-03 13:1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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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贷款新利率?
答: 明年的一月一日始按最新调整的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4.05%,5年以上4.59%执行。
2008-10-27 11:2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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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有产权证吗?
答: 由于经济适用房在项目位置、建筑规划设计等方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差别,所以在购买时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一、位置 虽然经济适用房的价位人们能接受,但人们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因为位置即代表着长期的交通。 经济适用房项目在北京城北、城东、城西、城南都有分布,除鲜有的几个在四环以内,大部分均位于四环路以外的城乡结合地区。 有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到市区的公交线路和可选择的站点又相对较少,虽然还有规划中或已开工的八通地铁线、城市轻轨铁路和地铁五号线等交通,但毕竟还有现实的班要上,几年后的事至少无法让购房者牺牲现在的工作或事业。 二、户型 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同样要搞清分摊面积、使用面积等概念,充分考察户型。购买时不追求大面积大的同时也增加房价、物业管理等费用,应更注重居室功能。在有条件进行户型选择时,应尽量以专业衡量标准去做选择。现时流行的居室八大功能即包括起居、就餐、厨卫、就寝、储藏、工作、学习以及阳台。 三、合同及补充合同 按新《合同法》规定,实行约定优先原则,所以在合同或补充合同中的条款必须签订全面。购房者应在充分了解和考察预售许可证、项目施工情况、产权问题有些经济适用房项目是某些单位自建房或联建房,购买前一定要问清销售许可证和产权等重要情况、物业管理等基础上,仔细研究清楚合同的每一项,并在补充条款中对交房时间、面积误差、关键的配套设施加以约定,并注明开发商在每项违约时的惩罚办法,必要时请专业律师,考虑清楚了再签才比较妥当。不要偏信广告宣传或是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否则后悔莫及。 四、交房 房建好后,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和装修装饰等程序后便可入住了,在开发商交房时别忘了向开发商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两书。这过程的许多问题最好都一一搞清楚为佳。
2008-10-21 11:4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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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公房拆迁补偿问题?
答: 国务院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这样规定的: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2008-10-17 13: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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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少了四个月怎么办?
答: 建议您最好去原来单位的人事科查一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职工离职后未落实新单位的或者在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其公积金帐户在原单位封存,所以如有任何疑问还是直接与你原单位沟通比较好。
2008-10-15 15: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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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的二手房问题?
答: 税费标准: 买 方: 一)登记费:80/套 二)契 税:1.5%或3% 说明:1.5%适用于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两个条件的住房为普通住房,缺两条件之一的为非普通住房,契税则为3%。其中单套建筑面积以房地产登记部门的登记信息为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由规划部门提供 三)印 花 税:5元 四)手 续 费:3元/平米 卖 方: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说明:应纳所得税额=(转让住房的收入额-住房原值和合理费用)×20% 对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夫妻双方)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除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外,对个人首次出售已购公房、解困工程住房、集资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六类住房,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不低于1%;其他核定征收率不低于2%。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二)手续费:3元/平米 三)营业税:1、5.5%或差价5.5% 说明:2006年6月1日起转让购买不足5年普通住房征收5.5%营业税;如果要转让购买超过5年(含5年)、且符合我市普通住房标准的房子,则不用交营业税。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如果转让购买的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的房子,营业税计算方法需要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该房屋购置原价后的余额征收5.5%营业税。 四)印花税:5元 五)评估费:房产评估价值的5‰,如果买方需要贷款则为7‰ 说明:若购买的二手房属于已购公房,买方需要贷款,则应缴评估费为标的总额的千分之二;如果不贷款,则无需缴纳评估费。 若购买的二手房属于私房,在买方贷款情况下,则应缴评估费为标的房产评估价值的千分之七;不贷款应缴千分之五。
2008-10-15 14:3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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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过户需要那些程序?
答: 房产证过户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2008-09-08 14: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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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答: 可以!公积金不在所谓的第二套房政策约束范围内。
2008-09-08 13:4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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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如何办理提取手续?
答: 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2008-08-18 10:0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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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产权状况怎样查询?
答: “二手房”交易一般都是个人之间的买卖行为,因此对比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在交易的复杂性上,它的难度可能还要更大一些。特别是对产权状况的了解,购房人只有通过房管部门和对出售人身份的了解,才有可能获得真实的信息。下面就将调查“二手房”产权状况的方式及程序作一介绍。 要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购房人第一步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 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其他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 第二步是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查验的具体方式是: 查验产权记录。包括: 1、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2、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假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取阅该份文件副本;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项交易的签订日期;4、成交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交价,查询者应注意如果成交价是注明“部分成交价”,则代表该成交价不单只包括该房屋,并且包括其他房地产成品;5、其他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 第三步是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实。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抵押贷款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额,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内容有: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最后,应提醒购房人注意的是,购买二手楼房,尤其要搞清楚所购房源是否属于房改出售的房屋。因为按照房改的有关规定,城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在购房后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之后,如果出售房屋,原产权单位也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购买的是这样的房屋,就有可能出现问题。 总之,要了解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购房者除了要向卖房方索要一切产权文件,仔细阅读外,还要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房产的产权记录,两者对照,才能清楚地知道该房的一切产权细节,不至于有所遗漏。
2008-08-12 09:5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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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土地年限如何计算?
答: 1 、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即从该楼第一套房屋首次土市交易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让年限,其他房屋上市时,依上述办法分别计算使用年限,最终保证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其中钢混结构、砖混结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70年;砖木结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50年。例如:某栋钢混结构房屋1997年竣工,该楼第一套房屋首次入市交易日期为1999年,其土地使用年限=70年—(1999年—1997年)=68年(2067年止),如该楼第二套房屋于2002年入市交易则:其土地使用年限:70年—(2002年—1997年)=65年(2067年止)。 2 、如已购公有住房新占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土地使用年限仍按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定的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用的年期计算。
2008-08-12 09:5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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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商能否为买方改名?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行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房地产企业擅自更改已生效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受让人姓名(名称)。
2008-06-25 14:1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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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项目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在建工程的转让需符合下列条件:(一)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二)取得建筑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三)除付清地价款外,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到工程款预算投资总额的25%以上,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四)土地使用权未抵押、查封。
2008-06-25 14: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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