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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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大家,橱柜是自己做的还是买的?
答:橱柜按理说是买的好,自己做需要买面板和台面。
2010-06-22 14:2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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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结构,墙用什么来堆砌?
答:95砖,每块0.55元,每平米75块;石膏板每块25元;木工板每块最便宜的60,自己计算一下,需要多少钱,相比较一下,不就出来了。隔音肯定砖的效果好。
2010-06-21 14:4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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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购房人该如何处理?
答: (1)如经确定属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2)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加固补强的方式来完成对工程质量缺陷的修复,这会保持社会的稳定,更能公平合理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房屋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的,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出卖人应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其他损失的,则应由出卖人承担,这是《建筑法》第60条、《合同法》第111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验管理条例》第31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3条等所明确规定的义务。(4) 如超过保修期内出现的非主体及基础结构质量问题,属于公共部位、公共区域的由物业公司组织维修,属于房屋自有部分的,有买受人自行负责维修。
2009-07-10 10:1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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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到底那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这里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里的其他共同财产是指: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就应该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等规定。 由此可见:你婚前还贷部分属你个人财产,而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不论你出的多还是少都属共同财产。分割房产时分段计算,但你必须提供婚前还贷证据
2009-05-27 09:5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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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是怎么算的?
答: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公摊面积包括上述内容,但并不是所有上述内容都能够作为公摊建筑面积。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另外,还有一些面积不应该计入公摊面积部分: 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4、属于经营性用房同时又具有独立使用空间的小区会所等等 最终需要公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是指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后的剩余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面积。 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开发商应在销(预)售合同中载明公摊面积 开发商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必须向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提交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包括楼盘面积和公摊面积的计算方式,以及明确公有共用部位。并要求提交的公有共用部位要与购房人购房合同附件中明示的公有共用部位一致。开发商在销 (预)售商品房时,需要在销(预)售合同的附加条款部分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 开发商如将不属于公摊面积的部分纳入公摊面积收取房款属于欺诈行为,应退还计入分摊面积部分的相应价款并支付违约金。另外,开发商无权将公摊面积再次出租或出售,需要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并将所得利益应该交由业主委员会共同管理使用。
2009-03-30 10:1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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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房离婚时归谁?
答: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得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另外,如果你提供不出购买证据,将被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009-03-19 11:2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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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销售房屋需要缴纳哪些税?
答: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主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7个税种。根据房地产开发不同环节实行相应的税收政策。 在取得土地环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占用耕地建房,以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标准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的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计税面积(以平方米为计算单位)×适用税额。 例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建房占用耕地10000平方米,当地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为5元/平方米。该企业应缴纳耕地占用税税额为:10000平方米×5元/平方米=50000元。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房屋占地,按照规定缴纳契税。 在销售房屋前的保有环节,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照土地面积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除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标准为大城市每平方米0.5-10元;中等城市每平方米0.4-8元;小城市每平方米0.3-6元;建制镇、工矿区0.2-4元。具体税额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情况,分土地等级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标准。 在房屋销售环节,营业税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房屋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房屋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房地产企业销售房屋时连同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都属于有偿转让不动产,均应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从1999年8月1日起,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收入免征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增值额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所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其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规定的扣减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部分、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 从事房地产开的纳税人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其配套设施的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额;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普通住房出售,增值额未超过各项规定扣除项目金额20%的,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所得税部分,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按照规定区分内、外企业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或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 印花税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买卖双方按适用税率缴纳印花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随营业税征收,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率分别为1%、5%、7%。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2008-07-25 15: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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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收的纳税人还包括哪些?纳税人有哪些行为需要缴税?
答: 除个人外,房地产税收的纳税人还包括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以及其他纳税人。这些纳税人拥有房屋、土地,建造、销售房屋,出租房屋时需要纳税,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有11个,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市房地产税等。
2008-07-25 15:2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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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房地产税收的纳税人需要缴纳哪些税?
答: 房地产税收的纳税人分为个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纳税人等不同类型。而且,房地产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领域。在纳税环节上,房地产税收涉及房地产的取得、保有和流转3个环节的税收。在征税目标上,房地产税收分为房地产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的税收。目前,直接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就有13个,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暂停征收。
2008-07-25 15:2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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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房产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答: 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一)房屋原值具体为: 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经济适用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 5.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3〕234号)等有关规定,其原值分别为: (1)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3)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4)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二)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三)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1.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 (1)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 (2)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2.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3.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2008-07-25 15:1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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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地产广告中承诺的内容,购房人是否有权要求在合同中约定?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2008-06-25 13: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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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自己一套房的竣工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相符时,应注意些什么?
答:业主在复查已购房地产的面积时,一般只能丈量该套房的套内建筑面积,而且还需注意墙体厚度、烟道、专用梯、凸窗分摊面积等问题。
2008-06-25 13:4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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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是否可以将帐户余额全部提取,凭什么证件?
答:凭备案的购房合同,身份证、公积金支取单办理。可以签订公积金委托还贷协议。
2008-06-25 11:5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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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能否延长还贷期限,如果可以,具体手续怎么办?
答:不能,借款人应按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上约定的还款期限还款。
2008-06-25 11:4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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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人,我什么时候可以用公积金来贷款买房?
答:借款申请人须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008-06-25 11:4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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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组合贷款买房,能否用公积金先还商贷?
答:可以,在每年的四月或者十月,凭本人身份证、房产证、贷款合同、单位出具的《无锡市职工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还贷支取手续,一年办理一次,只能转账,不提现。
2008-06-25 11:4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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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卡,密码忘了,买新房,办好了房产证
答:凭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单位出具的《无锡市职工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还贷支取手续。
2008-06-25 11:4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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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买的商品房没领房产证,现在领要带哪些材料?
答:个人购买商品房登记领证,需要带以下材料:无锡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在登记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购买商品房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屋初始登记证或交接证明;申请人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契税完税证明;房屋权证配图;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所需费用: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80元/套,合同印花税万分之三,权证配图 20元/证,权证贴花 5元/证,逾期登记的,登记费为规定登记费的三倍。相关的契税,由财政局契税征收所直接征收。
2008-06-25 11:2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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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上有父亲和我的名字
答:若该房产是你父母亲与你的共有房产,先要办理你父亲遗留房产的继承公证手续,若有关继承人愿意放弃对父亲的房产份额的继承权,则你母亲的份额可通过买卖或者赠与方式给你。需要提交的登记材料为: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土地证、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身份证件、买卖协议或者赠与公证书、契税证明、无锡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权证配图(由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提供)以及其他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所需费用:房产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买卖、赠与部分按6元/平方米)、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元/套、共有权证10元/证、权证配图20元/证、合同印花税为房产价值的万分之五、权证贴花印花税5元/证。
2008-06-25 11:1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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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者没有农村户口,通过补钱,可否取得房产证
答:当然有风险了,将来房主有权收回房屋.我们这里就有这样的事.何况安置房也有房产证的呀,我家就是.买房是大事要想清楚不要图便宜. 安置房也因有分房合同,房主可凭合同办得房产证.办理房产只须身份证即可
2008-06-05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