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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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土地,开发商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因此,企业如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能够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则可按比例免缴土地使用税。
2011-04-06 11:3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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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房产证多久会办理到拆迁户手中?
答: 拆迁房的房产证若是商品房的,建房后看拆迁部门什么时候去办了,一般会统一一批一批地办。一般要交房后2年。
2011-03-28 10:5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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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贷款的房卖掉了,再买一套算二套房?
答: 如果你以前贷款买过一次房,银行就会有1次贷款购买住房记录的,再买房贷款就算二套房了,首付至少60%。
2011-03-28 10:2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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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房子贷款未还完,置换现在合适不?
答: 为了改善住房条件,有合适的房源,又在自己的承受范围内,随时可以置换,当然置换过来的房子选择上要比前面的品质、地段、品牌等更胜一筹。
2011-01-24 10:0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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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改善,买大一点的,问是不是会被限购?
答: 你好,限购令下,一户家庭还可以新购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房)。
2010-12-08 10:0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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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收了定金后反悔,怎么诉讼双倍赔偿?
答: 你好,因为你有和房东之间的收据 你可以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来赔偿你的损失 至于赔偿金要看法律的决定。
2010-11-30 10: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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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房产证,土地证是大证的房屋敢买吗?
答: “每套房都能办到房产证,但是土地证是个大证”是什么意思?如果是由于原土地、房产证本就为一个主体,仅仅是因为没有分割,应无障碍。望说的具体点。
2010-11-30 10:0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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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还贷的房子能出售吗?应该怎么办理?
答: 需要先还清贷款之后方可过户。因为正在还贷中的房子,房产证还在银行抵押中。需要先解除抵押才可以过户。所以首先要还完贷款才行。
2010-09-20 17: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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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名下公房,丈夫过世后妻子可否过户?
答: 首先您要弄清楚这个房子是您的婚前财产还是您的婚后财产,然后才能分清楚是否可以继承。具体情况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2010-09-20 17: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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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外墙砖,内墙砖。有具体的区别吗?
答:顾名思义,外墙砖就是贴在墙体外侧的砖,外墙砖材质相对粗糙一些,由于处于露天状态,耐酸碱性要好一点,抗冷热性要比内墙砖好,但是颜色相对单一。 内墙砖是用在室内墙面的装饰,相对环保性要好,质地更细,质量要求更高,吸水率要低,花色品种更多一些。
2010-09-19 1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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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面装修 选什么集成吊顶牌子比较好?
答:去王店看看,那里很多,吊顶之乡
2010-09-14 10:5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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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仔细看过装修的报价单?
答:这个教训告诉我们,不懂要多问。
2010-06-24 16:4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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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怎么署名,区分开婚前婚后财产?
答:婚房的出资形式和署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婚前的房产,一方全款支付,那么婚后也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 2、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贷款支付余款则房屋产权归该一方所有(即使在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 了剩余的购房款,也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就婚内所还贷款的一半主张权利。至于婚内房产增值部分的划分并无明文规定,判例 中既有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平分的,也有认定为房屋产权一方个人财产的,从既往判例来看,以第二情况为主流。3、如果是婚后购买房产,则首先 ,无论房产证上署谁的名字都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双方平分、共同享有升值部分;房屋价值,应按市场现价计算,不是按购买合同金额计算。其次,权益和债务部 分。因为涉及贷款,所以,要首先把未还贷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100万,首付30万,贷款70万,现值120万未还贷款是60万,夫妻可以分 割的价值就是60万(120万减去60万),则每人可得30万。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付给未得房一方30万,得房方继续承担未还贷部分的本金和利息。 就生活中经常出现的一方父母赠与房产的情况,律师表示,赠与行为要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按照房产 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婚前以赠与的方式过户给一方,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以馈赠的方式过户给一方,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若 赠与时签署一个协议,指明此房只赠给其中一人,那么婚后的赠与也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009-10-13 10: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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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怕吃亏,应注意些什么才能避免吃亏?
答:1、购房区位,要紧跟城市发展的方向 买房选区位一定要看清政府的规划和城市发展趋势;其次要看居住小区的大环境和小环境是否舒适;再次要看该区位交通是否便利,比如生活条件是否完善。从长远的眼光来看,尽可能选择政府已重点规划的具有发展前景的居住区,尽可能买到地铁、快铁沿线且性价比较高的优质物业。2、看开发商,须注重品质与责任 开发商的品牌差异与物业管理水平,对房屋后期的升值空间影响是非常大的。一个优秀的品牌开发商所精心打造的楼盘,比周边普遍楼盘的价格往往要贵得多,但由于房屋品质与物管水平不在一个水平线上,后期升值空间悬殊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大。因此购房时要尽量选择重责任、信誉好、物管水平较高的开发商。3、选择园林,切忌片面“贪贵求洋” 近年来成都社区园林景观的各种流派风格泥沙俱下,很多社区景观真正带给业主的感觉是“照猫画虎”。当前大量的楼盘盲目依照“什么时尚造什么,什么好看建什么”的原则,进入片面追求楼盘品质的误区,有些开发商片面追求名贵树种或“洋植物”,但很多热带植物都是“大家伙”,又是长途运输,不易成活,在后期维护上也存在大问题,无法帮助这些热带树种安全过冬。在资源配置上应充分体现自然规律,多打“乡土牌”,力求实现更大的居住价值与高水准的审美情趣。4、选择水景,需警惕水景变“水患” 水景应当是一种点缀,希望购房者在选房时要尽量考虑周全,对耗水量较大的楼盘更要慎重。5、入户花园,要注重美观适用 这种户型在功能上存在着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当前这种户型已不新鲜,提醒购房者慎买入户花园。
2009-09-24 09: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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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对房产证的办理应当如何约定?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于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时间,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因此,对于购房人来说,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时间越短越好。
2009-09-14 09:2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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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交房时是否向业主出具使用说明书?
答: 正常是的,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那么一切OK。但是一般都没有,都是按合同约定,有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就交屋。出具给业主一楼说的《住房质量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如果你不同意交屋,那么开发商就不给你钥匙,你要是等《竣工验收合格报告》,那么估计快的半年,慢的3,5年都正常。只要他能办理产权证就可以了。
2009-08-21 09:4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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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房屋,哪些项目维修费应由业主支付?
答:住宅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业主承担;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按各自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上述共用部位、共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可在依法设立的维修基金中列支。上述维修项目中的材料费按约定支付。公有住宅售后维修人工费按零星修理项目定额或按每小时5.75元的标准支付。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属人为损坏的,其维修更新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2009-08-20 10:2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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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况算二套房吗?贷款比例是多少?
答:算二套房的,夫妻双方只要贷款买过房子都算的,不管是什么时候买的, 没有结婚之前是不能申请共同还款的, 你可以以自己的名字申请公积金贷款,在结婚前是算第一次, 结婚后就不能以你自己的名字买房子了,结婚后算共同财产。
2009-08-17 09:2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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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式购房合同规定的办房产证时间是多长?
答:开发商应该在房屋交付使用后多长时间给业主办好证件,这完全看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由于出卖人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未能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以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指有约定);(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尚未建成房屋的,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天。
2009-08-14 08:4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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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单位名下买房改房所牵合同是否非法?
答:你这种情况比较麻烦,你的律师说的没错,这种性质的房产是不能进入商品房市场的,所以你只能以目前房产所有人与拆建单位协商解决,争取你的最大权益。
2009-08-11 08: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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