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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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名下公房,丈夫过世后妻子可否过户?
答: 首先您要弄清楚这个房子是您的婚前财产还是您的婚后财产,然后才能分清楚是否可以继承。具体情况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2010-09-20 17: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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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外墙砖,内墙砖。有具体的区别吗?
答:顾名思义,外墙砖就是贴在墙体外侧的砖,外墙砖材质相对粗糙一些,由于处于露天状态,耐酸碱性要好一点,抗冷热性要比内墙砖好,但是颜色相对单一。 内墙砖是用在室内墙面的装饰,相对环保性要好,质地更细,质量要求更高,吸水率要低,花色品种更多一些。
2010-09-19 1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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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面装修 选什么集成吊顶牌子比较好?
答:去王店看看,那里很多,吊顶之乡
2010-09-14 10:5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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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仔细看过装修的报价单?
答:这个教训告诉我们,不懂要多问。
2010-06-24 16:4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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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怎么署名,区分开婚前婚后财产?
答:婚房的出资形式和署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婚前的房产,一方全款支付,那么婚后也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 2、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贷款支付余款则房屋产权归该一方所有(即使在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 了剩余的购房款,也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就婚内所还贷款的一半主张权利。至于婚内房产增值部分的划分并无明文规定,判例 中既有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平分的,也有认定为房屋产权一方个人财产的,从既往判例来看,以第二情况为主流。3、如果是婚后购买房产,则首先 ,无论房产证上署谁的名字都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双方平分、共同享有升值部分;房屋价值,应按市场现价计算,不是按购买合同金额计算。其次,权益和债务部 分。因为涉及贷款,所以,要首先把未还贷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100万,首付30万,贷款70万,现值120万未还贷款是60万,夫妻可以分 割的价值就是60万(120万减去60万),则每人可得30万。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付给未得房一方30万,得房方继续承担未还贷部分的本金和利息。 就生活中经常出现的一方父母赠与房产的情况,律师表示,赠与行为要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按照房产 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婚前以赠与的方式过户给一方,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以馈赠的方式过户给一方,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若 赠与时签署一个协议,指明此房只赠给其中一人,那么婚后的赠与也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009-10-13 10: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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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怕吃亏,应注意些什么才能避免吃亏?
答:1、购房区位,要紧跟城市发展的方向 买房选区位一定要看清政府的规划和城市发展趋势;其次要看居住小区的大环境和小环境是否舒适;再次要看该区位交通是否便利,比如生活条件是否完善。从长远的眼光来看,尽可能选择政府已重点规划的具有发展前景的居住区,尽可能买到地铁、快铁沿线且性价比较高的优质物业。2、看开发商,须注重品质与责任 开发商的品牌差异与物业管理水平,对房屋后期的升值空间影响是非常大的。一个优秀的品牌开发商所精心打造的楼盘,比周边普遍楼盘的价格往往要贵得多,但由于房屋品质与物管水平不在一个水平线上,后期升值空间悬殊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大。因此购房时要尽量选择重责任、信誉好、物管水平较高的开发商。3、选择园林,切忌片面“贪贵求洋” 近年来成都社区园林景观的各种流派风格泥沙俱下,很多社区景观真正带给业主的感觉是“照猫画虎”。当前大量的楼盘盲目依照“什么时尚造什么,什么好看建什么”的原则,进入片面追求楼盘品质的误区,有些开发商片面追求名贵树种或“洋植物”,但很多热带植物都是“大家伙”,又是长途运输,不易成活,在后期维护上也存在大问题,无法帮助这些热带树种安全过冬。在资源配置上应充分体现自然规律,多打“乡土牌”,力求实现更大的居住价值与高水准的审美情趣。4、选择水景,需警惕水景变“水患” 水景应当是一种点缀,希望购房者在选房时要尽量考虑周全,对耗水量较大的楼盘更要慎重。5、入户花园,要注重美观适用 这种户型在功能上存在着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当前这种户型已不新鲜,提醒购房者慎买入户花园。
2009-09-24 09: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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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对房产证的办理应当如何约定?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于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时间,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因此,对于购房人来说,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时间越短越好。
2009-09-14 09:2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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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交房时是否向业主出具使用说明书?
答: 正常是的,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那么一切OK。但是一般都没有,都是按合同约定,有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就交屋。出具给业主一楼说的《住房质量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如果你不同意交屋,那么开发商就不给你钥匙,你要是等《竣工验收合格报告》,那么估计快的半年,慢的3,5年都正常。只要他能办理产权证就可以了。
2009-08-21 09:4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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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房屋,哪些项目维修费应由业主支付?
答:住宅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业主承担;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按各自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上述共用部位、共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可在依法设立的维修基金中列支。上述维修项目中的材料费按约定支付。公有住宅售后维修人工费按零星修理项目定额或按每小时5.75元的标准支付。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属人为损坏的,其维修更新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2009-08-20 10:2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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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况算二套房吗?贷款比例是多少?
答:算二套房的,夫妻双方只要贷款买过房子都算的,不管是什么时候买的, 没有结婚之前是不能申请共同还款的, 你可以以自己的名字申请公积金贷款,在结婚前是算第一次, 结婚后就不能以你自己的名字买房子了,结婚后算共同财产。
2009-08-17 09:2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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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式购房合同规定的办房产证时间是多长?
答:开发商应该在房屋交付使用后多长时间给业主办好证件,这完全看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由于出卖人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未能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以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指有约定);(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尚未建成房屋的,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天。
2009-08-14 08:4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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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单位名下买房改房所牵合同是否非法?
答:你这种情况比较麻烦,你的律师说的没错,这种性质的房产是不能进入商品房市场的,所以你只能以目前房产所有人与拆建单位协商解决,争取你的最大权益。
2009-08-11 08:4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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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本金数是一直变化的?
答:有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还款中本金部分相同,所以叫等额本金,另外加上上个月还款后贷款余额的一个月的利息。因为每个月贷款余额是递减的,所以每个月还的利息部分也是递减的。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个月还款数是相等的,所以叫等额本息,其中本金部分和利息部分都是变化的,就是加在一起的数是固定的。至于每月还款数的计算,比较麻烦,我曾经推导过。你要是想知道,可留言给我。
2009-07-28 08: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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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对业主家中失盗有承担赔偿的责任吗?
答:《物业管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物业公司能够证明其履行了安全防范职责的就无责,否则有物业公司就应承但相应的责任。 我认为,物业公司安防职责主要有三点: 1、保证安防技防设施的完全、有效。 从你的情况看,监控设备运行是正常的,虽然监控有死角,但是原建筑设计问题,物业公司无责。 2、保安员是否履行了《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中业主与物业公司约定的职责。例如:是否有保安巡逻,是否按照约定的巡逻路线、频次进行了巡逻。这些物业公司都应该有相应的工作记录提供。 3、物业处理紧急情况是否及时。 你可以对照以上三点进行询问,物业如果有一项未做到位,就应承责任。
2009-07-23 09:2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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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产证改名,要那些资料去什么部门?
答: 首先,房子不可能是你自己的!钱也不是你出的,房产证上也没有你的名字。第二,房子虽然是公公婆婆买的,但是房产证上是你老公的名字,就是说相当于你的公公婆婆买了房子,然后把房子赠与给了你老公。房子是你丈夫的个人财产。第三,如果想加上你的名字,就必须把房子变成你们的共同财产。这样你们必须达成一个共有协议,约定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并规定各自的比例,然后凭此协议去房产局登记房产共有人就可以了。目前只有这一个合法的办法。
2009-07-20 09: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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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阅读房地产广告?广告不实向谁投诉?
答: 在阅读房地产广告时,一要留意广告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号,对开发楼盘颁发预售许可证是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二是在广告中一般有价格、地段、房型、规划配套、优惠条件、投资者等信息。三是房地产广告的特点决定了广告的信息常常是不全面的,有些开发商会采用醒目的低价模糊的地段和艺术化的环境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消费者对此应有足够的洞察力。 根据现行规定,房地主广告管理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因此,售楼广告不实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2009-05-19 10:5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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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购买房屋签署合同时必须注意六项
答: ·陷阱一· “计价方式与价款 提示:合同第五条已经明确了出卖人不再向买受人收取该商品房房价款以外的费用,那么在合同中由开发商填写的内容上,凡是要求再另交水、电、气、有线电视、宽带等开通费、配套费的,我们都理直气壮要求划去。 关于另交款项的,开发商一般放在第六条或者附件的补充协议中进行约定。 ·陷阱二· 付款方式及期限 提示:一般实行按揭都是由买受人提供相关资料,由开发商具体办理贷款手续。那么,就要在合同中对此进行明确,同时要明确因按揭手续迟延办理导致逾期付款的,买受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按揭迟延一定时间(具体以能否超过自己承受限度为准)不能办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应将买受人已经付的款项返还给买受人,并支付相应利息,按双方约定的百分比赔偿给买受人。如果不这样约定,即使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按揭手续不能按时办理下来,因没有约定按揭由谁负责,那么必然会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了。即使开发商有严重违约行为,你也将因理亏而不好去维权。追究别人违约,首先要自己没违约。 同时在关于“买受人逾期付款 的违约责任中,要注意数据与第十条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致,这样才对等。买房人既然准备买房,一般就不怕在付款期限上违约,那么就大胆把这里的违约金数额约定高一些。建议把逾期付款按日支付的违约金比例约定为不少于万分之十,把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比例约定为不少于10%。 ·陷阱三·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提示:不良开发商一般会在最终面积核算中,和面积测绘单位串通一气,增加你的公摊面积,让套内建筑面积缩水,最终的总面积增加且增加的幅度往往不突破3%。 业主可以拒绝3%内的据实结算,并要求约定: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无论是否在3%以内,超出部分的房价款均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陷阱四· 交房期限和条件 提示:注意两点,一是交房日期最好用数字的大写形式。 另外,开发商往往会利用后面的空格约定“由于供水、供电等部门或政府因素导致的延期交房,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业主要坚决要求划去这样的约定,不然,开发商只要延期交房,就会扯这个方面的理由。 ·陷阱五·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提示:开发商惯用手法就是约定低得惊人的违约金,让其违约成本远低于其守约成本。 解决的办法就是增加其违约成本,把违约金比例提高到他不敢违约的地步。建议把逾期交房按日支付的违约金比例约定为不少于万分之十,把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比例约定为不少于10%。 交房时,为防止质量存在瑕疵的房屋进行交付,如裂缝、渗水、漏水、墙面脱皮等,最好补充约定:买受人有权拒绝房屋的质量瑕疵交付,出卖人应当对质量瑕疵整改完毕后,另行书面通知买受人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陷阱六· 关于争议的解决 律师建议业主向法院起诉。理由是:首先,法院的诉讼费下降了许多,而仲裁收费相对较高。其次,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局,一旦“黑哨出现,撤销仲裁裁决的难度很大。再次,开发商搞定一名仲裁员的成本比搞定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几级法院的成本要低的多。
2009-04-29 11:5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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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的共有问题
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在此期间购置的房产不论权属登记时是否署配偶的姓名,所购房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购置房产时,应区别以下情况: 购房者需弄清出售人所出售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出售时,需经其配偶同意;在办理房产过户时,也需其配偶书面同意。 所购房屋如为出售人的婚前财产,则要注意该房产取得的时间和双方是否对该房产另有约定。 权属证所载权人为一人,并不排斥其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有约定的除外。
2008-08-12 09:5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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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答: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2008-06-25 1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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