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积金提取也有截至时间?我怎么一直也不造
住宅个人公积金等同于员工为本身的住宅消費作存款。尽管平常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不可以像存款那般随意转出,但在买房时可在现行政策要求的頻率及额度内,等同于储蓄一样转出应用。
可是,个人公积金提取是有时效性限定的,你了解么?
是真的吗?是真的吗?
我表明已懵圈,晓听购房指南细细地道来。
先说一个实例:
王女士2020年50几岁,与老公两个人在同一家企业工作,期间企业一直在为两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
2014年12月王女士提前准备购房。
那时候通电话资询时,获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但需要买房合同,还需要房产契税等原材料,但那时候王女士手里仅有买房合同书,因此就准备等原材料齐备时再去办理住房公积金。
直至2016年8月,伴随着房子契税拿到手,王女士买房的各种各样税收才相继办理好,当她拿着这种原材料去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方法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却被工作员拒绝了。
工作员说挑选一次性结清购房的钱方法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在买房合同签署一年内,超出时间就不可以办理。王女士愣住了,“那时候要办理说原材料不全,现如今等着我原材料齐备了又说过去了办理时间。我究竟还能否提取出住房公积金了?”
借这一实例来跟大家讲下个人公积金提取时效性的难题。
住房公积金管理方法对提取时效性是怎么要求的?
有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性要求,能够分三种状况:
状况1:可随时随地提取的状况
退休、离休的,彻底缺失工作工作能力并与企业停止劳务关系的,员工户籍迁移当地及非当地户籍员工调职当地并与所属单位停止劳务关系的,出国或是出国居住的,员工身亡或是被宣告死亡的(由继承者或是受受赠人提取)不会受到时间限定,能够随时随地提取。
状况2:2年后提取的状况
员工在职人员期内被判处刑罚、解雇、全自动离职,并与企业停止劳务关系,未再次学生就业的,2年后提取。
状况3:一年内提取的状况
购买、修建、拆建、维修自住住宅,结清本人住房贷款等额本息贷款的,或租金占家中薪资15%以上,应在个人行为产生后,一年内办理,贷款逾期未予审理。
实际到购房的难题上,这一一年是以何时逐渐算的呢?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依据房屋自身的不一样有不一样的要求。
1、购买商住楼、经济实用房、公有住房、合作建房、危房改造拆迁房、集资建房的:截至房屋出售企业后出具的付款凭证(税收、税收收条或是机关事业单位收费标准统一单据)所注明的时间。
2、购买私产住宅的:截止到《房屋契税证》所注明的时间。
3、修建、拆建自住住宅的:在截止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所注明的时间。
4、维修自住住宅的:截止到房屋安全鉴定证实所注明的时间。
5、提早结清住房贷款的:截止到金融机构出示的后一次贷款偿还凭据所注明的时间。
那么王女士的个人公积金还能否提取呢?
最先,住房公积金货款申请时间并并不是以买房合同签署的时间为标准,只是以购房契税上的时间为标准。王女士房产契税上的时间如果是2016年8月,那王女士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借款时间还未到期。
因此王女士的住房公积金借款是能够办理的,办理时王女士需要将有关原材料提前准备齐备,在一切正常工作中日办理就可以了。换句话说,工作员的表述是有误的,王女士能够强调不正确并规定另一方为其办理个人公积金提取。
后,尽管王女士的实例是安然无恙,可是还是劝大家在办理个人公积金提取时一定要考虑周全,不必到期以后才知道后悔莫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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