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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需要哪些办理手续

2020年05月17日 11:54:00 来源:房产超市网
[导读]房产过户需要哪些办理手续。房产过户是指房子产权产权过户,一般房产过户关键有出让、交易、赠送、遗产继承等方法,那么房产过户需要哪些办理手续呢?
房产过户需要哪些办理手续

1、彼此被告方在房产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产权属资格证书、被告方的合理合法证实、转让协议等相关文档向房地产管理单位提交申请,并申请交易量价格;

2、房地产管理单位对出示的相关文档开展核查,并在十五日内做出是不是审理申请办理的书面形式回应;

3、房地产管理单位核查申请的交易量价格,并依据需要对出让的房子开展现场勘察和评定;

4、房地产业出让被告方依照要求缴纳相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单位签发产权过户单。

6、在办理所述办理手续后,彼此被告方应凭产权过户办理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要求领到房地产产权属资格证书。

不一样房产过户方法需要的办理手续不一样,以上为交易产权过户方法的办理手续。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业迁移备案申请表格。

2、申请者身份证件,例如身份证件,户口薄的影印件,如果是单身男女得话,需要去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产权利资格证书。

4、相关行政单位的行政部门决定书,例如房地产业买卖协议书、经公正的房地产业赠与书,或经公正的房地产业承继证明材料等。

5、已设置抵押权的,应递交抵押权人愿意的书面形式文档。

6、行政部门划转、免减土地价格的农田,应递交主管机构的准许文档和结清地价款证实。

7、房子归属于政府部门非营利的,应递交有关主管机构的审批。

8、房屋拆迁补偿的应递交动迁补偿协议书。

9、房地产业共许多人愿意迁移的意向书。

10、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及行政规章要求的其他文件。

房产过户常见问题

1、如果是财产继承房地产的,理应持公证处出示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地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登记。

2、如果是遗产继承的,遗书人死亡后,遗书收益人须持公证处出示的“遗嘱公证书”和“遗书继承权公证书”或“接纳赠与公证委托书”,及其房地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登记。

3、如果是房子是赠与产权过户的状况,受赠人理应持房地产任何人的“赠与公证委托书”和自己“接纳赠与公证委托书”或持彼此相互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及其房地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4、假如房地产的所有权转移对外或是涉港澳台地区得话,那么就务必办理公正证实,随后由房地产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地产备案等行政部门事项。

5、在办理房产公证时,要留意除开证实遗书、赠与书或委任书等单方面民事法律行为,能够 在遗书人、赠与人或受托人居住地办理外,别的的都应在房地产所在城市公证处申请办理办理。

6、也有要留意的一点是,经公正后需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的,理应在出示公证委托书生效日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贷款逾期明确提出申请人应表明原因,房地产管理行政机关会视状况给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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