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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土地使用权到期该怎么办?
答: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该怎么办?房子到期是自动续期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2.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到期如何延期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特征1、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项民事权利2、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相对独立的物权,属于用益物权3、国有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三、使用年限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020-05-14 19:4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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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泥土地面起砂该如何处理?
答:混凝土路面起砂、混凝土地面起砂,采用病害表层修补的方法来解决的。对出现病害的路面表层进行处理后,然后再将混凝土路面修补料铺装在起砂的路面,以完成对起砂路面的修补。那么,混凝土路面起砂修补、混凝土地面起砂修补的具体操作步骤是怎么样的呢?混凝土路面起砂修补料、水泥路面起砂修补料的第一步就是要将起砂路面划线标识出来,划线标识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对过往车辆起到提醒的效果;二是便于计算出修补面积,可以帮助预算出修补材料的用量和修补费用。将混凝土路面划线标识出来后,第二步就要对作业面进行处理,处理主要包括作业面清扫和作业面清洗,混凝土路面修补一定要在作业面清扫和清洗过后再进行,否则会影响到修补效果,出现修补材料粘结不牢的现象出现。值得一提的是,在路面冲洗这个步骤,是使用高压水枪冲洗路面,利用水压可以极大限度地将路面上的灰尘和石子冲出作业面。第三步,在对路面进行冲洗后,我们需要让水分在作业面上停留一段时间,以使路面充分浸水,路面浸水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作业面保持一个湿润的状态,有利于病害修补。路面充分浸水后,再使用高压风枪等工具将路面上的明水吹干,然后就可以进行接下来的操作了。第四步就是搅拌材料,这里以混凝土路面修补料为例。在搅拌材料这一步有两个注意点,一是材料的加水量要严格控制,例如使用混凝土路面修补料,加水量控制在15%-16%之间,使用干净水。另一个就是材料的搅拌时间要严格控制,搅拌时间控制在3-5分钟,材料搅拌至无干粉无气泡为止。第五步,将搅拌好的混凝土路面修补料铺装在病害路面上,迅速刮开抹平,修补好后,将路面封闭起来养护一段时间,直接材料完成终凝后即可开放通车。
2020-05-14 19:4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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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泥土地面硬化与普通混凝土地面的区别是什么?
答:其实水泥地面硬化剂和混凝土密封固化剂是同一种产品,只是混凝土密封固化剂是官方产品名称,两者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另外,在地坪行业,固化剂还有另一种称呼,那就是水泥硬化剂。大家如果有购买固化剂的意向的话,咨询产品信息的话,这三种称呼都是通用的。接下来,就让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水泥地面硬化剂的一些信息,免除大家去寻找产品信息的一些繁琐步骤。中思诺混凝土密封固化剂是一种无色、无味、无毒的水性液体密封固化剂,通过有效渗透(3-8mm),与混凝土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不膨胀不收缩性质稳定的化学产物水合硅酸钙,填补了混凝土中的毛细孔,使整个混凝土成为一个密实坚固、致密的整体、达到硬化、强固、抗磨耗、防尘、防水、抗化学侵蚀、抗盐分、抗油污、安全环保的固封效果。混凝土的强度主要来源于混凝土中的水泥成分中的硅、钙在水合的作用下生成的硅酸化合物(C-S-H),C-S-H就是混凝土中起主要强度作用对的物质。混凝土内部在混凝土初凝后仍一直在进行着缓慢的C-S-H水合反应,这种反应在自然状况下无法完全进行,总有大量游离钙离子没有反应生成C-S-H,硬度的提高仍有大量潜力可挖。液态硬化剂中所含的活性硅酸根离子与混凝土中微反应成硅酸噶爱的游离钙离子反应生成硅酸钙化合物(C-S-H),使混凝土中的钙离子进一步参与反应,更大幅度地提高混凝土的强度和硬度。
2020-05-14 19:4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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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非法倒卖土地应负什么责任?
答:村干部私自卖集体土地构成犯罪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如下:1、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2、第七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3、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020-05-14 19:4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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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回闲置土地的程序是什么?
答:土地闲置的法律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开发的建设用地。构成土地闲置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以后,连续满一年或者超过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二是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1年以上(含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三是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的或者已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终止开发建设1年以上(含1年)的。其中闲置1年以上不足2年的,要征收闲置费,闲置时间达到2年以上的,应当无偿收回。对土地闲置的认定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土地闲置的事实认定对土地闲置的正确认定,是能够无偿收回土地的基本前提。因此,按照构成土地闲置的规定,提供充足、有力、有理的事实依据,是保证合法顺利收回闲置地的关键。其一,对土地闲置时间的认定,应注意出让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时间确定。出让合同没有约定的,则应按照政府批准文件的时间确定。笔者认为,不能按照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时间确定土地闲置的起始时间,否则会导致故意囤地的开发企业延迟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其二,对投资额度的确定,不应由国土资源部门自行确定。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聘请有价格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对开发面积不足1/3的认定,应由国土资源部门和规划部门联合进行。应根据土地出让时规划部门出具的详细性规划,通过现场丈量进行比对,然后由规划和国土部门共同出具报告,确定其投资建设的面积。其三,要正确界定不属于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造成闲置的违约责任,这对决定是否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从实际情况看,主要有两种情况不属于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一种是由于政府规划的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土地使用权出让后,政府改变了对该区域的规划,致使用地单位不能按期开工建设。另一种情况是政府的配套建设没有如期完成。收回闲置土地的一般程序收回闲置土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是进行立案,调查取证,认定事实。根据以上对闲置土地认定的基本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在立案后,应通过现场调查,以及对当事人、规划部门、市政电力等公用事业部门进行取证,确定是否构成闲置。二是应告知当事人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当事人不要求听证的,应当出具放弃听证证明。三是在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下发收回闲置土地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被收回的土地上已经依法设立抵押权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四是收回《建设用地批准书》或者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五是通知计划、规划、建设等部门撤销有关批准文件。最后是对收回土地使用权事项进行公示,至此完成对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工作。
2020-05-14 19:4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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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的土地使用权能转让吗?
答:一、农民承包土地使用权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第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第三十六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第三十八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十九条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第四十条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2020-05-14 19:4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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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知道怎么承包农村土地?
答:《土地承包法》第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管理法》第15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土地承包法》第24条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另外,该法第25条也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可以明确的是,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非因合法事由,非经合法程序,发包方都不能单方解除或变更土地承包合同。
2020-05-14 19:4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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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强行征收土地我们应该怎么办?
答:1.国家可以强制征地,征收土地本来就是带有强制性的。这这种强制性并不是无任何约束的强制,而是法律下的强制,必须依法履行规定的法律程序,只要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农民就必须交出土地。2、合法征地的补偿,当然是很少的,也土地出让的价格相比,差距很大,这一点也体现出了征地的强制性。3、合法征地的补偿标准,由当地市县政府制定,当然,省政府一般应制定一个控制线。合法征地的,当地市县政府和国土局应当依法发布《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其中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应当明示补偿安置标准,农民也正是通过这两个公告才得知土地被征用以及补偿安置标准的。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基本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国家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因此,上面的规定比较详细,简单一点说,征地就是永久的,补偿共分青苗、劳动力、土地补偿三项,其中青苗支付给农民,劳动力补偿支付给农民,土地补偿款政策规定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乡政府等),但乡、村是由农民组成的,所以,有的地区也开始拿一部分支付给农民。
2020-05-14 19:38:34 -
1个回答
觉得当初买房时被忽悠了,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购房定金才能退?
答:有开发商明确规定,如果因为贷款贷不下来,而导致买不成房的,不退定金。所以这种情况,他们不退的可能性很大。目前,靠协商基本不可能。但是打官司的话,可以赢。因为他们没说明白。
2020-05-14 19:38:09 -
2个回答
房产纠纷和房屋租赁
答:1、房屋可以装修,因为合同中没有约定不能装修,并且没有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2、不应该,因为在《合同法》中有规定;3、《合同法》中关于租赁合同的第二八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过后的状态”就是说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使用后的状态返还;4、应注意在起草合同是不行写的明明白白,尽量不要留下漏洞。
2020-05-14 19:36:51 -
9个回答
房产商不交房怎么办?
答:1、你可以和开发商谈判,申请要求赔偿;通常情况下,开发商会做出一个合理的让步和赔偿的;2、你可以联合小区的其他业主,联合向开发商提起交涉;协商处理,若开发商有一定的品牌,一定会妥善处理;3、你可以向12315进行投诉。一般也会得到合理的处理;4、你可以向当地的房地局投诉,但一般收效不会很大;5、你需要请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请诉讼。6、你通过网络和新闻媒介,对该开发商进行暴光。总之,不要急,只要你步步向开发商进逼,通常会得到合理的赔偿。除非,该开发商确实要破产了
2020-05-14 19:3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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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业主委托现业主卖二手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答:买房作为局外人,表面上看就是向原业主买房,交易相关部门审核的也是原业主的身份和购买记录,根据原业主的情况核定应缴税费。所以原业主的材料比较重要,现业主即实际业主作为代理人只要提供身份证即可。
2020-05-14 19:3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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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暂住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答:依据1995年5月19日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25号《暂住证申领办法》,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应当在暂住地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一、申请:由办理人提交资料到相关部门二、审核: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的情况,立即办理三、审定:同审核四、告知
2020-05-14 19:3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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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答:房屋抵押条件:1、房屋所有权证;2、抵押申请表;3、抵押合同;4、证明房屋价值的资料;5、委托书;6、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原件、复印件);7、非住宅房屋抵押的提交土地使用证;8、集体所有制企业房屋抵押的提交职代会决议;9、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证明和工商部门出具的董事会组成人员证明;10、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房屋抵押的提交董事会决议证明和工商部门出具的董事会组成人员证明。房屋抵押利率: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年利率是5.94%。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
2020-05-14 19:2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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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屋抵押贷款能贷多少钱?
答:房子抵押贷款怎么贷?1、选贷款机构: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首先步是选择个好的贷款机构,虽说银行贷款利率低,安全可靠,但是其审批速度和贷款要求也一直是一块硬伤。而民间借贷虽说利率多,但是审核要求低,办理速度快。所以说,选择一个合适自己的贷款机构是整个贷款流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2、写申请交材料:选择机构后便可带申请机构要求的材料来提交申请。3、初步审核:这个阶段基本没我们啥事,贷款会对我们之前交上去的基本材料做个初步的审核,审核符合他们的要求。4、评估:一般贷款机构特别是银行都要求到指定或者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时会收取评估费,不同家收费不一定一样,另外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也不一样。5、审批贷款签合同:贷款机构会根据之前提交的材料和评估报告再次进行审核,审批通过的会和你沟通下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问题。沟通好之后就可以签合同了。6、办理抵押登记、放款。房子抵押贷款能贷多少?1、一般来说,抵押的房产不同,房屋抵押贷款额度是不一样的。通常情况下商品住宅的抵押可以达到70,而商铺和写字楼的抵押可以达到60%,工业厂房的抵押可达到50%。2、指出,影响房子抵押贷款的额度的因素有很多。房产的评估是接影响房屋抵押贷款能贷多少钱的一个重要因,其中影响着房产的评估值原因主要包括房屋类型、朝向、位置、建成年代、楼层等。3、房屋抵押贷款限额与借款人所拥有的资产也有着直接的关系,假如是只有一套房产的话,那么多只能贷到房产评估值的一半;如果有多处房产,那么就可以贷到房产评估价值的7~8成。4、个人收入的多少,也会被银行考虑到贷款因素范围之内,如果个人收入较低,银行会考虑到借款人是否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则银行就会降低贷款额度。综上,本文主要是讲述了房子抵押贷款怎么贷,以及房子抵押贷款能贷多少的相关内容,我们对于房子抵押贷款可以说这下是掌握了精髓的,但是具体能贷多少的问题,主要是我们的个人收入息息相关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020-05-14 19:2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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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产抵押贷款一般几年?
答:理论上来说房产抵押贷款一般年限最高可贷款30年。1、如果是抵押房产用于企业经营:(1)额度:经营用途一般最高可以申请到房产评估值的七成;(2)利率:利率视银行政策及借款人资质不同在基准利率上上浮20%以上;(3)年限:一般为五年以内。2、如果是抵押房产用于个人消费:(5)利率:抵押房产用于个人消费用途时,一般执行基准利率或是上浮10%;(6)年限:一般为十年以内。(7)如果是抵押房产用于购买商用房。
2020-05-14 19:27:12 -
2个回答
房子没有房产证遇拆迁,有购房合同可以得到拆迁补偿吗?
答:二证不一致补偿会有点麻烦,最好的办法就是先补购房协议,再进行房产证过户。现在这个年代补办房产证有点困难,过户相对简单点。
2020-05-14 18:4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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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不交房,我该怎么办?
答:算是逾期交房了``你可以先和他协商`不行可以起诉``你还可以先把2000元的家电费给他``前提是要他写收据``写的详细点``在顺便去把房产证检一下`顺便问下`过户了吗??没过户的话还是先把过户的事给处理了`如果你过了户你完全可以起诉因为房子已经是你的了``你要知道`这些事时间拖长了有些人会扯皮```还有你和租房人的合同这个就不清楚了``我想只要双方答成协议`并且签了明确的协议`应该没多大问题`还有```我国房地产实行的是国家登记制度,只有在合法登记并取得房产证后才完全拥有的全部权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实现交易的条件是真实的而非虚构的,自愿签订的合同协议一样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与制约。
2020-05-14 18:4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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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清楚公住房可以买卖吗?
答:对于已购公有住房的再次销售问题,从一般原理看,由于公有住房进行销售后就进入了私有领域,私人所有的财产,权利人可自由处分,所以已购公有住房可以自由买卖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很多已购公有住房是通过福利和改革受益的结果,所以在目前各地对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还有一定的限制,譬如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进入市场销售,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进入市场出售:(1)以低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屋价款的;(2)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3)所有权共用的房屋,其他共用人不同意出售的;(4)有所有权纠纷的;(5)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6)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8)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的;(9)法律法规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得出售的情形。此外,房屋所有权人要求进入市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应当自受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做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2020-05-14 18:3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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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可以不通过中介吗?有哪些程序?
答:可以,中介也只是帮助买方认识卖方并签订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一个中间行业,如果买卖双方认识的话可以不通过中介就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流程如下: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税费谁来缴纳;买方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果写两个人名字就需要两个人到场),卖方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产权证、国土证;先到网签窗口打网签;然后到核税窗口核税;在到办证大厅办理过户并领取取件单;过两天或到了取件单上面的时间后到房管局缴税领取产权证;交易结束;
2020-05-14 18: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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