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不交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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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等,要么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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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已经属于经济纠纷了,中能找相关部门做进一步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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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里约定了交房日期但是拖后了,属于他们违约2.合同里是否约定了延期交房他们要负什么责任(比如违约金)这是关键,如果没有相关约定那么就要接受这个事实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案例:开发商延期交楼黄先生获违约金在某开发商"成熟配套、设施完备"的广告诱惑下,黄先生买下一套园林小区单位。开发商向黄先生承诺,舞蹈室、乒乓球室、桌球室、咖啡厅、阅览室、健身中心等十多项会所休闲设施将在开发商交楼6个月后交付使用。黄先生对小区感觉不错,全家人欢天喜地地搬进了新房,准备享受开发商承诺的各种"高尚设施"。不料麻烦却接踵而至:不但自己所居住的楼仍有施工,黄先生一家饱受了整整一年的杂音困扰,出入不方便,更令他气愤的是,开发商并没有按照合同将公共配套建筑交付使用,小区会所设施除了游泳池、儿童天地能够使用外,住进来近两年了也没看到更多设施的开放。黄先生从合同中那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文件的内容,于交楼6个月后交付使用"琢磨出了门道:开发商使了小把戏--这"6个月后"到底是什么时候呢?气愤的黄先生向广州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要求开发商支付不按期交付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的违约金。黄先生的理由是:根据合同中有关设施"如果在规定的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非买受人的原因,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的规定,这笔违约金应该从交楼后的第6个月直到开发商将这些设施全部交付使用为止。开发商也提出了自己的理由:公共配套设施建在黄先生所居住的那栋楼,而该栋楼在交楼后第11个月时通过了规划部门的验收。而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公共配套设施是指《合格证》中所列明的"公建配套设施","小区会所"当然也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了。仲裁庭的三位专家一致认定,"6个月后"这种模糊字眼的确可能理解为"开发商可在交楼6个月后的任何期限内交付使用",就是说开发商可以无限期交付使用,这对业主来讲显然是不公平的。该条款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基础设施、公配设施"应在交楼后的6个月届满时"交付使用。开发商则是在交楼后的第11个月时才将部分公建配套交付使用,违反了《合同》约定,因此裁定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向黄先生支付延期5个月的违约金。由于在规划部门拿到《合格证》的时间晚了几个月,开发商只得向黄先生支付了几万元的违约金。但黄先生仍然很不服气,如果开发商在交楼6个月满后很快通过了有关验收,忍气吞声一年多的消费者岂不是连违约金都拿不到多少?与开发商过招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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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合同上会有明确的条款.通常由如果开发商原因造成的贷款无法办理,你可以要求退房,并由开发商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如果不退,开发商仍有权不给予交房,直至贷款发放,但开发商要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如果是你的原因,首先,开发商有权不给予交房.且你在无法办理贷款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一次性交齐全部房款.不能交齐的,开发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你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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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就只有你一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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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起诉,人多力量大。合法依据是购房合同上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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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开发商迟延交房的情况下,您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交房,并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为开发商迟延交房,你想要这套房子的话,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您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向开发商发解除合同的通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开发商如果不同意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开发商退房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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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补充协议有点问题。是的,开发商确应在买受人办理了房产证、土地证及他项权证等抵押手续后交房,否则,开发商对按揭部分的房款就没有保障了。但是,开发商可以根据他们以往的经验和现在银行放贷的实际情况,明确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时间,现在开发商在房贷受到严控的形势下,与你签订推卸他自身责任的补充协议是很不妥当的——既然他怕承担风险,就不应该用按揭方式售房,只用现款方式售房好了,可用现款方式他又售不完房,又怕承担风险。你到时完全可以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要求开发商按时交房(如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交房时间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交房时间,而开发商以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来推托),你可以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开发商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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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有谁知道房产商业贷款与抵押贷款有什么区别?
1、成本不同:主要是利率方面对于按揭贷款,就是商业贷款,又叫个人住房贷款。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利率都是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以前做买房按揭贷款利率还有折扣,由于当今政策紧,额度少,利率不降反升利率上浮。但是按揭的上浮低于抵押的上浮。2、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抵押关系中,若债务人即抵押人,则只有两个法律关系主体即抵押权人和抵押人。而按揭关系中,最少应有三个法律关系主体,即按揭人(银行)、按揭人(买方)、第三人(原房屋所有人)。3、先期条件不同:借款人要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是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抵押贷款用途可用以购房、也可以用作其他用途。而按揭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却只能用以购房。房屋抵押贷款申请条件: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2、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3、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4、开立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0-07-22 14:23:40 -
1个回答
我与房产商签的房屋购买合同,但由于房产商没按时交房,导致合同解除,问已交的房产契税是否能退还?
很难,开发商很牛的。除非你去法庭起诉,如果按照合同办事,地产商会补贴给你,不过一般情况都是地产商没有按期交房,他们会给你一部分滞纳金。契税交给房管局,这个钱政府是不会退的。
2020-07-15 14:36:27 -
2个回答
为什么购房合同我们签完字,房产商说合同章没在公司需要过几天才能盖章给我们?所有房地产商都是此流程吗?
你的情况应该是去房管局盖章,此种合同才能生效。但是自己应该留一份盖过章的复印合同,以防地产公司随意更换内容(跟换中间页码),导致吃哑巴亏。交首付分两种情况1.期房(就是还没交工的房子):一般开发商会在还没在房管局备案之前开始销售,所以首付款会在签合同之前交(这种情况通常会有认购协议书)2.现房或准现房:此种情况已经在房管局备案,交首付款当日即应签订购房合同。
2020-06-01 14:25:29 -
9个回答
房产商不交房怎么办?
1、你可以和开发商谈判,申请要求赔偿;通常情况下,开发商会做出一个合理的让步和赔偿的;2、你可以联合小区的其他业主,联合向开发商提起交涉;协商处理,若开发商有一定的品牌,一定会妥善处理;3、你可以向12315进行投诉。一般也会得到合理的处理;4、你可以向当地的房地局投诉,但一般收效不会很大;5、你需要请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请诉讼。6、你通过网络和新闻媒介,对该开发商进行暴光。总之,不要急,只要你步步向开发商进逼,通常会得到合理的赔偿。除非,该开发商确实要破产了
2020-05-14 19: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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