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阴阳合同”省房产契税 小心贷款跟你说NO
总价格二百万的二手房,买卖方签合同书时,标明的成交价竟变成一百万,殊不知我觉得并是房价,只是为了更好地少缴税款,买卖方有意“作低”成交价。据统计,二手房签订“阴阳合同”节税的状况早就变成业内“不能说的密秘”,即便 有非专业不了解,中介公司也会积极为其出示服务项目。
实例
近日,闵老先生看好了一套二手房,在房产中介的实际操作下,他与卖家根据达成协议的160万余元的价格签订了买卖协议。但是,在签订合同书的情况下,卖家多提前准备了一份合同书,并表述说,此外一份买卖协议可于房子备案办理备案和交税时要,成交价格写120万余元就可以,那样就能少相交点税。闵老先生愿意了这一提议,终和卖家签订了一套“阴阳合同”。 没多久,闵老先生依照160万余元的具体交易价格付款了购房的钱,但因房子价格增涨,卖家却不肯交易了。因此,闵老先生规定退钱,没想到另一方取出用以备案办理备案的房产买卖合同书称,只有按此合同书上的价格退回120万余元购房的钱。另外,卖家还死不承认彼此签订过此外的合同书。迫不得已,闵老先生打着了一场欠缺直接证据、并无申诉成功掌握的房地产纠纷案。
在二手房交易中,房产契税、税和个税全是以购房款总金额为缴纳数量。房价上涨推动交易税费节节攀升,“阴阳合同”的作法节约的税费额度一般都会数万元的之多。而据统计,作低价格节税对中介公司而言尽管沒有立即的益处,但为了更好地推动二手房成交,这类作法已变成“行规”。有的顾客立即明确提出作低合同额的规定,不明白的顾客中介公司也会积极告之并帮助申请办理,目地便是划算。
“阴阳合同”得不偿失
现阶段二手房交易的各类税费都处在较低的水准,但节税状况仍然数不胜数。而事实上,这类作法针对买房者来讲,也埋下了安全隐患。
依据税收征管法,本人在出让房地产全过程中根据签订“阳阴”两个合同书有意低报、谎报成交价格开展虚报税务申报,不缴或是少缴应缴税款的,是逃税个人行为,税务局将依规追讨相对税款、另收税款滞纳金,并惩处处罚。构罪的,也要追究其刑事处罚。
从预期效果看来,有意低报、谎报住宅出让成交价格的个人行为,仅仅将应由卖家压力的一些税款延迟了缴纳時间,而买家按市价再度出让房子时由于额很大,记税额度较高,就需要缴纳巨额税款,因而本应由卖家压力的税款返给了买家。除此之外,买家要用这套房地产开展抵押贷款时,因为备案的房价很低,通常也难以获得超大金额贷款。
编辑推荐
最新发布
热门标签
-
推荐城市
-
新楼盘推荐
-
小区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