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有风险 二手房交易防止风险有四招
各大城市依次公布限购政策限贷现行政策,许多 地域的房地产交易从卖方销售市场变为买方销售市场。买房者也立刻“昂首挺胸”规定,乃至立即毁约。这对卖方而言极为不好。在买方销售市场中,卖房会有什么风险?卖方该怎么防止这种风险的造成呢?
卖房子存有哪些风险?
1、房子挂牌上市后卖不掉;
2、买方价格压太低;
3、买方违约;
4、买方购房资格不足或贷款资金短缺付款所有购房款,不可以执行合同,交易停止;
5、自身不愿卖房了,要赔付高额合同违约金;
6、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后,金融机构不下款(买方要素);
如何预防卖房风险?
1、确立挂牌上市限期
卖方大部分状况下能根据中介给予挂牌上市售卖。卖方在挂牌上市时除开要商谈挂牌上市价格,还应当明确好好地委托方式和中介公司挂牌上市的限期,进而防止房子一直卖不掉的风险。
除此之外,一些中介通常自主或是让自身的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先交定金把房子定出来,但后签订的肯定是别人,卖房人应当提早表明状况,假如不允许此类情况产生,需与中介公司开展承诺。
2、谨收定金
①二手房交易流程开展到讨价还价全过程的情况下,中介寻找顾客后会与卖方讨价还价。如卖方接纳购买标准,则从中介公司处查收定金。
但许多 中介会规定由自身存放定金,卖方对于此事要谨慎。由于这时会产生一种状况:房子卖了,定金变为提成倒也算了吧,就怕买方违约卖方能够 收走定金时,中介却规定分卖方一杯羹。
②定金是买方为保证契约书覆行,交付卖方的钱财,具备契约书上的法律效力。您接过定金后,若买方悔约,则您有权利收走定金;
相反若卖方(您)悔约,则务必翻倍退回。因此,扣除定金的情况下一定要对定金占比开展掌握。
3、慎重签订,防止难题
①将房子的物理学情况和支配权情况属实告之买方,好在合同书中写下来;
②积极出示“三项证实”:若有共许多人,须出示房子共许多人愿意售卖的证实;若有抵押,则出示早已以书面形式告知房子抵押权人的证实;如该房早已租赁,则出示房子承租方舍弃优先选择购买权的书面形式证实;
③交易流程务必与购房款付款挂勾,保证在房产过户前后左右取得购房款。
4、向金融机构获得下款服务承诺
签订时,买方一般只付款首付款,余招待产权过户后由金融机构付款。但金融机构只依据买方标示支付,如在房产过户后、银行放贷以前,买方取消了贷款,则金融机构当然不容易再下款给卖方,故卖方好能获得买方贷款金融机构的下款服务承诺。
以上四点是卖方在卖房的情况下务必留意的事儿。在具体的卖房全过程中,再善解人意的买方都大会价、压价,更不要说别的状况了。因此,要想不吃大亏,卖方最少要保证以上四点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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