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不能收到房款也收不回房?签订合同书很重要
房地产交易是一件用时非常长,办理手续较为多样的事儿,交易彼此一旦在在一些问题上没法达成一致就非常容易引起纠纷,近日定居在重庆沙坪坝区的周女士与其说顾客在房款付款问题上产生矛盾,因此发生了纠纷案件。
卖房子不能收到房款也收不回房
上年,定居在重庆沙坪坝区的周女士根据中介公司将自已户下的一套房地产卖给了郑先生,郑先生在与周女士签署完买房合同以后,便先付款了五万元订金,并约定好在在今年的4月1日以前将尾款支出给周女士。因为交易全过程十分开心,因而在郑先生明确提出要提早搬入时,周女士也并情况属实。
殊不知,4月1日已过,郑先生以负债累累为由表明没法结清房款,周女士规定其搬离房子却遭受了回绝,由于郑先生觉得自身已经出钱室内装修了房子,不可以从此搬离,二人各执一端,分歧更新,后只有挑选根据国家法律方式处理。
签订合同书才可避免纠纷案件造成
卖房子不能收到房款也收不回房,周女士该怎么办?若是起诉,結果会怎样?实际上,依据周女士遇上的这个情况而言,起诉是解决困难的好方法。郑先生沒有依照合同书约定结清房款,这就是郑先生毁约在先,再加上房地产并沒有申请办理产权过户办理手续,房子依然在周女士户下,因而郑先生是不可以强制再次定居在房子里的。
但是,无论人民法院是怎么认定的,购房纠纷的处理一直要劳神费劲的,因而预防纠纷案件的发生就显得十分关键,而签署好售房合同便是合理的方式之一,这时你也就务必留意好以下几个方面。
1、 约定好彼此权利义务
周女士准时向郑先生追讨房款是执行支配权的主要表现,而郑先生准时向周女士付款房款是履行合同的主要表现。一旦签署合同,彼此的权利义务便会遭受合同书的管束,因而需要在协议中注明彼此的权利义务。
2、 约定好合同违约责任和合同违约金
合同违约责任和罚息是签署合同时需要要确立的主要内容之一,不然交易彼此就非常容易造成毁约个人行为,并且守约方就难以向违约方索取赔付。
3、 约定合同终止的标准
在协议中标明终止合同的前提是不可缺少的,倘若周女士事前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托欠房款则终止合同”等相近条文,那么以后便不容易引起纠纷,由于依照合同书的约定,周女士彻底可以与郑先生终止合同,并规定郑先生搬离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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