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情形有哪些
《大城市房屋租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了房屋出租方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理由:
1、将承租的房屋私自转租房的;
2、将承租的房屋私自出让、借于别人或私自替换应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私自改造构造或更改主要用途的;
4、托欠房租总计六个月左右的;
5、公共住房用地无书面通知闲置不用六个月左右的;
6、租赁承租房屋开展非法活动的;
7、有意毁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要求别的能够取回的。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通知的实际文件格式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通知在签定时必须考虑实际的因素。最先,签定的內容必须包含房屋的详细地址实际到单元房号,而且针对签合同的時间及其销户合同书的時间开展标明。次之,必须针对最晚租客搬离实际的時间作出表明,还必须标明违反协议书的义务详细信息。在开展这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解除通知的拟订时,能够根据资询知名律师的方式来确保协议书的整体性和专业能力。
(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通知的种类详细介绍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通知可以依据不一样的状况分成三种种类。第一种是租客毁约类,这类种类是因为租客不予付款房租或是是毁坏房屋设备回绝赔偿而导致的协议书解除。第二种是租赁期租满类,这类种类是因为与租客承诺好的租房子時间早已完毕,必须租客在要求時间内腾房。第三种是协议书续租类,这类种类是历经彼此的商议以后,愿意开展退房流程而出示的有关合同书。在开展这类解除合同书的派发时必须留意保证一式两份,屋主本身必须储存一份完好无损的通知,进而维护保养自身的合法权利。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通知针对完毕租房子关联的房主而言,還是必须开展填好和派发的。根据这类方法可以更强的解决本身应对的难题,并且假如不可以具有实际效果得话,也可以做为直接证据来在法院上开展消费者维权。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论是出租方還是承租人实际上全是有解除权。而一般在有法律规定情况下,容许被告方一方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大量的情况下实际上還是出租方与承租人彼此商议,在达到了一致的状况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可是要留意,倘若一方归属于毁约解除租房子合同,那这时必须对另一方担负相对的合同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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