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经济适用房申请办理全产权?要补领哪些办理手续
《深圳的经济可用住房获得彻底产权和发售交易管理方法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下称之为《办法》)近日公布,《办法》要求,经济可用的住房的权利人获得了彻底产权或发售交易理应按50%的占比缴纳收益。深圳市经济适用房申请办理全产权要什么标准?要补领哪些办理手续?
深圳市经济适用房申请办理全产权要什么标准?
《办法》中第三条的要求,经济可用住房权利人申请办理获得彻底产权或是发售交易,需要另外的合乎以下的标准:
(一)申请人为经济可用住房《房地产证》(机动车登记证)备案的权利人,且经别的权利人一致同意;
(二)签署交易合同书满5年;
(三)早已按照买卖协议结清购房的钱。为购买这套经济可用住房而按揭贷款贷款并设置抵押的,需经抵押权人书面形式愿意;
(四)不属于《深圳保障性住房住房规章》要求的不可审理其获得住房彻底产权申请办理的情况;
(五)法律法规要求的别的有关标准。
要补领哪些办理手续?
《办法》要求经济可用住房获得彻底产权申请办理程序流程以下:
(一)提交申请。申请人向审理单位申请办理获得所拥有的经济可用住房彻底产权。
(二)审理审批。审理单位依据本方法开展审批,自审理申请办理之日起15个工作中日内将审批結果书面形式告之申请人。
经审批合乎申请资格的,出示经济可用住房收益缴纳通知单(下称《收益缴纳通告》),注明应交收益额度、有效期限和收付款银行帐户等信息内容;经审批不符申请资格的,驳回申诉其申请办理并书面形式表明原因。
(三)准许审批。经审批合乎申请资格的申请人一次性全额缴纳收益后,向市主管机构递交缴纳凭据。经核查收益全额缴纳的,市主管机构于5个工作中日内出示准许获得经济可用住房彻底产权的审批。
申请人未在《收益缴纳通告》有效期限内一次性全额缴纳收益并递交缴纳凭据的,视作全自动舍弃此次申请办理。
(四)变更备案。申请人持市主管机构出示的批复,向市房房地产权备案申请办理将该套经济可用住房变更备案为普通产品住房,权利人不会改变。
做为保障性住房住房,经济可用住房由政府部门出示现行政策优惠,其市场销售价格远小于销售市场价格。
经济可用住房获得彻底产权或发售交易时,向政府部门缴纳有效占比的收益,并将收益列入本市保障性住房住房项目资金,用以保障性住房住房建设,使大量的住房艰难家中受益,针对完成住房确保规章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观具备关键实际意义。
编辑推荐
最新发布
热门标签
-
推荐城市
-
新楼盘推荐
-
小区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