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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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的产权纠纷,分手后如何分配?
答: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一方父母为婚房出资的,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视为对自己子(或女)的赠与;但你的父母亦在购房合同上署名,则其后该房产证上将有四人名字,即该房产权为四人共有。若本房产权需要在婚前解决,则只能根据付款情况确定财产分额。 房博士 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建筑与房地产法律部 律师 吴涛
2008-08-16 13:2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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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付车库,车库 没有房产证,那因该需要有什么凭证???
答:很多车库属于人防,故而没证,只能买使用权了。
2008-08-09 11: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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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办法能在今年8月买房而到明年7月用公积金贷款?
答:你可以自己补交前面的公积金。
2008-08-04 10:1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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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贷款
答:分20年会比较好,这样压力不会太大。
2008-07-31 22: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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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支付转让费是否合法
答:当然没有法律依据
2008-07-30 22:2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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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确定
答: 一、 不得高于房屋总价确定的贷款限额: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最高可贷额度为所购住房总价的70%,(其中全装修房、精装修房为50%,90M2(含)以下最高可贷80%);购买二手房的,最高可贷额度为所购住房总价(成交价与评估价取其低)的70%。 二、 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包括配偶及房屋共有人,下同)住房公积金月缴交工资基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贷款限额=借款人及配偶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之和Χ还贷比例(目前为40%)Χ贷款月数。(二代人共同购房按公式分别计算再相加) 三、不得高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贷款最高限额:凡夫妻双方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户最高贷款限额为35万元;凡单方或单身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户最高贷款限额为20万元。 与缴存基数有关的
2008-07-30 21:4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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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对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何具体规定?
答: 对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对其实行按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经省局授权确定如下: 1、普通住房为1%; 2、非普通住房和其他商品房为1.5%; 3、营业用房为2%。 原嘉兴市地税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浙嘉地税政[2005]49号)中关于市本级个人出售房产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从2006年8月1日起停止执行。
2008-07-25 15:3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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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万的房子首付18W,如何贷款?
答:要看您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一般公积金大概去到2900商业大概去到3000多吧。主要还是看银行的上浮利率
2008-07-24 13: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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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拆迁有几种拆迁补偿方法?
答: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以依法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2008-06-25 09:3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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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房贷已还六七年提前还贷划算吗?
答: 银行专家提醒,如果一笔贷款已经还了好几年,再提前还贷就相当于把最优质的“低息贷款”还掉了,反而不划算。 20年还个六七年,利息已还掉一半“现在市民常用的一种贷款方式是等额本息法。”一名理财师说,以某贷款人在2002年11月房贷40万元(纯商贷)20年限为例,总共还款240期,同年12月开始首次还款,排除期间的加息因素,以2002年底的利率为准。 她说,按照这个来算,20年贷款人总共支付的利息为277512.45元,每月还款均为2822.97元。当贷款人还满4年时,已还利息87807.75元,是总利息的近32%。计算贷款人还完贷款总利息的50%左右时,是6年8个月,这时已偿还银行的利息是139612.53元,而离20年的还款时间还有13年4个月。笼统可以理解为:前1/3年限利率10%、中1/3年限利率5%、后1/3年限利率2.5%。 贷款人在前面几年所还的本金较少,利息较多,而之后的每月所还的本金越来越多,再提前还贷,主要还的是本金的钱,贷款人的贷款年限是选择20年左右,如果已经贷了五六年了,这时再提前还款没有多大必要了。
2008-06-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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