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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开发商不能满足条件,购房人该怎么办?
答: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达到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购房人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如购房人不想解除合同或尚未具备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的,购房人可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如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则可要求赔偿损失。如损失标准难以确定的,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第19条第3款的规定,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购房人在主张权利时,也应事先了解开发商逾期交房的原因,是否存在约定或法定的免责条件。
2009-08-06 08:4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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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的定义
答:只要夫妻任意一方有用贷款购买过房子,甚至贷款未还清时再购买房屋的就属于第二套房子,但在不同的银行办理贷款也有不同的政策,在建行贷款有一个比较灵活的政策:如果你购买第一套房子平方数较小,而第二套比第一套大,这样属于购买改善型住房,可以申请享受第一套的政策。中行就没有这个,你可以到你们那边的建行咨询一下。如果你要与男友作为房屋共有人及共同还款人,那么银行一定会让你提供结婚证,这样也是购第二套房,假如你不作为房屋共有人及共同还款人,让你男友提供给银行未婚证明,那就是第一套房了。
2009-08-05 08:3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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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
答:你好!关键是房产证是不是你自己的。是,土地使用权也是你的。可以得到补偿。
2009-08-04 08:4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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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干什么的?
答:开发商负责建设项目,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就移交给物业公司管理!交接后开发商除负责国家规定的维修项目外,基本上就与项目上没什么联系了!开发商与原施工队伍的维修保证金应该一同移交物业,但基本上很少这么做!不过如果房子出现很严重的质量问题,他们还是要负责人的!物业公司就不用说了,负责入住后小区的管理!
2009-08-04 08:4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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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先房和现房有什么区别?
答:现房:所谓现房是指开发商已办妥房地产权证(大产权证)的商品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出售合同。在成都市通常意义上指的现房是指项目已经竣工可以入住的房屋。准现房:准现房是指房屋主体已基本封顶完工,小区内的楼宇及设施的大致轮廓已初现,房型、楼间距等重要因素已经一目了然,工程正处在内外墙装修和进行配套施工阶段的房屋。
2009-08-03 09: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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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主要包括哪些范围?
答: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判断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要通过实地勘察或鉴定进行综合评定。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并赔偿损失;确实无法修复,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二是修复后是,否仍然存在威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如果房屋修复后,仍然不能保证购房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购房者就要理直气壮地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三是经多次维修房屋仍然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购房者的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决。擅自变更房屋设计违背合同的规定 开发商与购房者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一般都会对房屋的设计作出约定。在实际建造房屋的过程中,开发商未经购房者的同意擅自变更设计,违背了购房者当初签定合同的目的。购房者是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的。
2009-07-31 09:1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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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银行抵押贷款?
答:一、申请 借款人到建设银行经办机构或与建设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开发商处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职业和收入证明;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建设银行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二、调查 建设银行经办机构或建设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三周内正式答复申请人三、审批 建设银行经办机构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审批。四、签订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 贷款行同意贷款的,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视贷款担保方式,同时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保证合同;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银行的规定,办理房产保险、抵押登记或合同公证等手续。五、借款合同生效,资金划入开发商帐户 07年适合购房~如果不急买房不妨观看半年 今年2会说了要大力度调控房地产我看了内容政府要向开发商证重税等政策看来是玩真地 首先要知道自己所在单位的公积金帐号和自己个人的帐号,然后到自己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即可详细情况
2009-07-30 08:5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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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差别是什么?
答: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套内墙体面积 房屋面积测量明确规定,应该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包含两大部分: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门卫室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楼房服务的公用房建筑面积。
2009-07-29 08: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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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本金数是一直变化的?
答:有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还款中本金部分相同,所以叫等额本金,另外加上上个月还款后贷款余额的一个月的利息。因为每个月贷款余额是递减的,所以每个月还的利息部分也是递减的。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个月还款数是相等的,所以叫等额本息,其中本金部分和利息部分都是变化的,就是加在一起的数是固定的。至于每月还款数的计算,比较麻烦,我曾经推导过。你要是想知道,可留言给我。
2009-07-28 08: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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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怎样办贷款?
答:如果是购买新经济适用房的话,需要和开发商协商,确定贷款方式。经济适用房上市之前是不允许做抵押的、在五年内如果交易在交相关税费下还要补足差价,即使五年以后可以上市交易,仍要交纳相关的费用。
2009-07-27 09:4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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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房产证?
答:1、先做公证书或签定合同,说清楚哪些面积归你所有,哪些归你姐夫所有。哪些地方属于共有面积分摊,并对士地面积按分得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计算分摊的士地面积。2、然后凭公证书或合同,双方再去分开办理房产证。3、亲兄弟明算账。否则,时间长了,容易引起纠纷,伤感情。
2009-07-24 14:3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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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对业主家中失盗有承担赔偿的责任吗?
答:《物业管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物业公司能够证明其履行了安全防范职责的就无责,否则有物业公司就应承但相应的责任。 我认为,物业公司安防职责主要有三点: 1、保证安防技防设施的完全、有效。 从你的情况看,监控设备运行是正常的,虽然监控有死角,但是原建筑设计问题,物业公司无责。 2、保安员是否履行了《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中业主与物业公司约定的职责。例如:是否有保安巡逻,是否按照约定的巡逻路线、频次进行了巡逻。这些物业公司都应该有相应的工作记录提供。 3、物业处理紧急情况是否及时。 你可以对照以上三点进行询问,物业如果有一项未做到位,就应承责任。
2009-07-23 09:2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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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收费明细是否应该公示?
答: 你好!1、物业费收费明细应该公示。2、按时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从这一点上看,他们起诉你,你败诉是一定的。
2009-07-22 15:3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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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买吗?
答: 这个房子原则上是没法买的。合同法规定不动产交易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登记,房产证权属没有经过登记肯定是所有权人不是你,没有办法进行过户手续。从以往历史来讲,很多房屋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比如使用权或者原来单位即便购买了,没有土地这一块儿,包括公房再上市,经济适用房再上市,在住房制度的改革过程中,将来会看到市面流通的房子一定是房地一体的,有土地没有房子或者有房子没有土地这个房产的产权是不干净的,所以购房人一定要树立一个房地一体的概念,房屋和土地的相应权属关系应该是契合的,否则在交易、出售、转让、出租、抵押上都会发生法律问题。 如要购买此房: 1、确认此房是否属此房所谓此房主人的房产,并不是他说了是就是的。鉴定的唯一凭证只有房产证, 所以此房可以说不是你所谓的房主人的房,至目前为止他是无权将该房产卖与你的。 2、如仍须购买此房,你们之间应进行正常的合法的转让程序,如现房主无法取得此房产权证那么请您千万别购此房,就算是你付了钱这房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此房是你的。 3、千万记住:必需在购买前确认产权清晰,房产证是唯一的鉴定凭证。因为在房产交易中非常强调产权的完整及清晰。 二手房交易中必须注意的一些问题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2009-07-21 16:3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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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产证改名,要那些资料去什么部门?
答: 首先,房子不可能是你自己的!钱也不是你出的,房产证上也没有你的名字。第二,房子虽然是公公婆婆买的,但是房产证上是你老公的名字,就是说相当于你的公公婆婆买了房子,然后把房子赠与给了你老公。房子是你丈夫的个人财产。第三,如果想加上你的名字,就必须把房子变成你们的共同财产。这样你们必须达成一个共有协议,约定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并规定各自的比例,然后凭此协议去房产局登记房产共有人就可以了。目前只有这一个合法的办法。
2009-07-20 09: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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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交物业费吗?
答: 应该交,但交的费用应该是80%。物业公司不可能因为没人居住就不办,但没人居住的确省了他们一些工作,所以收一定要收,但比例少一点。
2009-07-17 09:5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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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面积是否应该写入合同?
答: 在签定购房合同时要把赠送面积写清楚,这样办理产权证时房产证上会标明相关房产面积的事项,将来物业收费及房屋维护将依此作为依据。
2009-07-16 09:2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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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房子我有一定的继承权吗?
答: 提问的女士,虽然问题由你提出,很遗憾的告诉你,此房你无继承权.1你公公获得此房时未购得此房,此房的产权依然属于他单位,你公公及你们全家并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所以并未获得房产.2三儿子在老人去世后,用其工龄购得产权,完全拥有该房.3至于您提到的未经所有子女同意,因为该房产权属于单位,不属于你公公,所以不需要经你同意.在他去世之前和去世之后,所有人都有权利买下该房,这个只需要与产权所有者(即单位)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即可.
2009-07-15 11:1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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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购房人该如何处理?
答: (1)如经确定属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2)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加固补强的方式来完成对工程质量缺陷的修复,这会保持社会的稳定,更能公平合理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房屋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的,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出卖人应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其他损失的,则应由出卖人承担,这是《建筑法》第60条、《合同法》第111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验管理条例》第31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3条等所明确规定的义务。(4) 如超过保修期内出现的非主体及基础结构质量问题,属于公共部位、公共区域的由物业公司组织维修,属于房屋自有部分的,有买受人自行负责维修。
2009-07-10 10:1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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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式和跃层、错层、板楼是什么意思?
答: 复式---2层,第二层是半空的,有共享空间的,面积不一样,上面的小,或是一半;跃层---2层,面积一样,有楼梯的,就像2层楼房一样;错层---1层,房子里面有台阶,栏杆,只是错上去或错下去半米的样子。我家就是错层;板楼---就是建筑材料不是砖,就是钢混结构,框架,但是内部没有填充物,只是出来架子后用板子建的房子,隔冷隔热隔音效果不好,但是出房率较高,因为墙薄。
2009-07-09 11: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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