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银行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标准是啥?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
1、申请办理标准
借款人务必合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相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应具有的基础标准为:
(1)准时全额存缴住房公积金;
(2)有平稳的经济发展收益,个人信用优良,有还款贷款等额本息贷款的工作能力;
(3)有合理合法合理的购买、维修住宅的合同书、协议书及其贷款行规定出示的别的证明材料;
(4)有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的最少信用额度以上的自筹经费,并确保用以付款所买(维修)住宅的首付;
(5)有符合规定的财产开展抵押或质押贷款,或(和)有充足偿还工作能力的法定代表人、别的经济发展机构或普通合伙人做为担保人;
(6)合乎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的别的贷款标准。
2、贷款信用额度
最大信用额度依照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实行。
3、贷款限期
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最多贷款期内由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明确贷款限期。
4、贷款年利率
依照中国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实行。
5、贷款还款方式
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之内的,选用期满一次付息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选用等额本息还款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还款法和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同的别的贷款还款方式。
申请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借款人明确提出书面形式申请借款,并递交相关材料,由建设银行承担审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立即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2、签合同
申请借款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根据后,由建设银行与借款人签署借款协议和保证合同。采用授权委托扣费方法的借款人须在建设银行设立龙卡或存款帐户。
3、抵押备案和商业保险
依照借款协议承诺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建设银行申请办理房子抵押备案、合同公证及住宅商业保险等办理手续。
4、支用账款
建设银行按借款协议承诺,为借款人设立贷款帐户,并将贷款资产划归房屋出售人售房款专用型帐户或别的特定帐户内。
5、按时还贷
借款人按借款协议承诺的还款协议和贷款还款方式,授权委托建设银行分期付款扣费或到建设银行银行服务,按时偿还个人公积金贷款等额本息贷款。
6、合同书变更
合同书实行期内,借款人可向建设银行或住宅资产管理部门明确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贷款还款方式、提前还贷等申请办理,经审批愿意后,建设银行为借款人申请办理合同书变更办理手续。
7、贷款还清
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出示“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取回来抵押备案证实等文档,到原抵押备案部门申请办理抵押备案销户等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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