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积有误差要补款吗
1、假如被告方中间就面积误差解决有约定的,在拿房时房屋面积与约定面积存有误差,依照被告方中间的约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要求:“按套内建筑面积或是建筑面积计费的,被告方理应在合同书中注明合同书约定面积与产权备案面积产生误差的处理方法。”
2、假如被告方中间未就面积产生误差的处理方法做出约定,而且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在3%之内的,理应按实清算房价款。
另外,未就面积误差的处理方法做出约定,但误差的绝对值超过3%的,买房方有权规定退房流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要求:“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利退房流程。买受人退房流程的,房产开发公司理应在买受人明确提出退房流程生效日30日内将买受人预付房价款退给买受人,另外付款预付房价款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流程的,产权备案面积超过合同书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之内(含3%)一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充;超过3%一部分的房价款由房产开发公司担负,产权归买受人。产权备案面积低于合同书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之内(含3%)一部分的房价款由房产开发公司退还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一部分的房价款由房产开发公司二倍退还买受人。”
房屋面积误差评定
大家一般称面积误差为“房屋缩水率”,事实上表达形式各不相同,房屋面积不仅有“缩水率”,也有“涨水”。一些是拿房时房屋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不符合,例如前面实例所提及的这名买受人的遭受;一些是套内应用面积与约定的不符合,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利用率难题。
在房屋预购主题活动中,房地产商宣称自身房屋的利用率为75%,結果最终只能70%,这就造成了误差,便会在买卖方中间引起纠纷;一些则是由于公摊面积面积的难题,将会买房者最终获得的建筑面积与预购合同书约定面积相符合,可是因为公摊面积面积提升,相对地其套内建筑面积必定降低。也有一种将会,便是公摊面积面积绝对数不会改变,但一些不应该被公摊面积的工程建筑也被做为公摊面积面积,顾客也会遭受危害。
事实上,在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划(试行)》中明文规定:商住楼若按“套”或“模块”售卖,则其市场销售面积为买房者所买的套内或模块内建筑面积与应平摊的现有建筑面积之和。而套内建筑面积也是套内应用面积、套内墙面面积、套内生活阳台建筑面积之和。而在其中一切一个面积构成部分出现误差,都称之为面积误差,都是给买房者产生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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