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控组合策略:限贷以后非京籍限购政策再缩紧
3月22日,北京财政局、市住建委协同发布消息,对北京市购房资格审核的纳税纪录进一步严格,“持续5年纳税纪录由以往的每一年最少1次”改成“向前推算60月在本市持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北京市购房资格严格:非京籍纳税从5年改为持续60月
继3.17房地产调控新政策公布后,3月22日,北京财政局、市住建委协同发布消息,对北京市购房资格审核的纳税纪录进一步严格,“持续5年纳税纪录由以往的每一年最少1次”改成“向前推算60月在本市持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北京市的限购房政策,外省人在京需持续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限购政策1套住宅。先前有关纳税纪录的评定,是5年期内,每一年最少一次纳税纪录就可以。本次新的公示公布后,就改成向前推算的5年里,每个月必须有纳税纪录,它是对购房资格评定的进一步严格。
公示內容以下:
北京国家税务局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联合会有关进一步严苛购房资格审核个人所得税现行政策国家标准的公示
为进一步严苛购房资格审核有关现行政策国家标准,依据北京《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6号)第六条有关“...在本市没有着住宅且持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口农村居民,限购政策1套住宅(含在建产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要求,现就“持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现行政策国家标准公示以下:
“持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就是指按“薪水、薪酬个人所得”交税的纳税人,从申请办理月的上一个月刚开始向前推算60月在本市持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个体户生产制造、经营所得”交税的纳税人,依据其可用的记税期内,从申请办理月的上一个月(或上一季度)刚开始向前推算60月(或20个一季度)在本市持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述现行政策国家标准自17年3月22日起实行。
特此公告。
北京国家税务局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联合会
17年3月22日
政策措施:
5年跟60月有哪些不一样?
依照公示要求,“持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分二种情况审批评定:
一是按“薪水、薪酬个人所得”交税的纳税人,就是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条例全文要求,获得因与就职或是受聘相关的薪水、薪酬等个人所得的本人,从申请办理月的上一个月刚开始向前推算60月在本市持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是按“个体户生产制造、经营所得”交税的纳税人,就是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条例全文要求,获得“个体户生产制造、经营所得”的个体户经营人、个人独资企业公司投资人、合伙制企业本人合作伙伴和本人,依据分别可用的记税期内,采用按月缴纳税金方法的,从申请办理月的上一个月刚开始向前推算60月在本市持续缴纳个人所得税;采用按季缴纳税金方法的,从申请办理月的上一季度刚开始向前推算20个一季度在本市持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针对因工作中变化等原因导致未交或补交税金且不超过三个月的,视作持续缴纳。
最近北京市房地产调控现行政策组合策略一览
3月4日
市住建委等单位出文打开新一轮限购政策,确立执行“认房又认贷”方式,并将二套房首付占比提高至60%(一般自住型商品房)和80%(非一般自住型商品房)。
3月16日
市住建委等单位出文确立,在不动产权时,应将具备庭院住户行驶、抢险救援作用的位置标明为“安全通道”,这代表“走廊房”将变成历史时间。
3月22日
发改委出文提示商住楼经营人在交易场地显眼部位实价,不可在定价以外抬价售卖商住楼,不可扣除一切不予标出的花费。
市财政局等单位出文对非京籍家中在京购房条件作出优化,将原来“持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调节为“持续60月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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