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房源高电费二房东 租用房子骗术多
3、4月历年来是租用房子的高峰期,这并不,佛山市的租房销售市场出现异常受欢迎。与之相随而成的是,租客常遭受一些圈套:假房源、高电费、二房东。
圈套一
“垂钓房源”吸引住租客
“太怪异了,前一个小时公布的“超低价”房源,通电话以往便说放租了。”最近提前准备租房的李小姐表露苦恼,一些平台上不一样照片的房屋居然是同一房源,需要花许多活力去辨别房源。
如何区分房源真伪?出新招道,尽可能挑选中介公司公司网站上公布的房源。在看房子时要注重多核查另一方有效证件,包含是不是真正的小区业主、价格是不是真正、产权是不是真正(是不是被抵押或被封查)、总面积和房型是不是真正、是不是真正等五个层面。
圈套二
民用电每度6角多房东收1块3
“为何房东收的电费那么贵(1.3元),一月份花了四百多元,民用电才收6角多一度,竟贵了一倍。”在桂城街道东二村租房子住的孙先生获知朋友在住宅区的电费才收0.62元/度,但他租房子住的地区却要缴纳1.3元/度,很是气恼,
孙先生寻找房东基础理论,但房东却以现阶段执行阶梯电价、分摊公共性用电量为由推诿。孙先生在网络上找到2021年1月1日逐渐实行的东莞市电费价格表,发觉民用电第一档价格为0.62元/度,即便是第三档电费,也仅仅0.92元/度。
杨峰刑事辩护律师觉得,租客的电费并不是向供水公司缴纳,反而是由房东扣除,这也是一种“二手市场销售电力工程”个人行为。租客在签署合同书时一定要商议好水电工程、物业管理等价格的缴纳方法和额度,以防今后产生矛盾。
圈套三
租房时立即与“二房东”签订合同
现如今,因为换工作等原因,转租房、拼租、同租等个人行为愈来愈普遍。在这个环节中,新租客交易量签订合同时通常难以与原房子小区业主相处了,愈来愈多的“二房东”取代了“原屋主”,一些纠纷案件也非常容易造成。
“二房东”假如将租用房屋转租,务必要通过原屋主的允许或服务承诺。如果是一部分转租房,则需看原屋主与“二房东”的租期是不是有限定不允许转租房,若无限制才可与“二房东”签订。
此外,租房者与“二房东”私底下签订协议时,一定要将合同文本关键点写清晰,如房产租赁限期多长时间。将条文详尽写清晰以后做为合同附件收好,留意保存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有关直接证据,防止今后产生纠纷案件。
专业人士提示,租用房子还得多留些心眼儿,用心审查有效证件,鉴别真伪房源,租房合同书确立电费规范,并保存相对应的合同书和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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