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交易警醒:怎样绕开二手房买卖禁区?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产生纠纷案件后很多人会吃“闭门羹”,为了更好地防止这类事儿产生,大家应当留意什么交易禁区呢?
在买卖二手房过程中产生纠纷案件假如闹上法院得话,本人输多赢少,大部分人都是会“吃哑巴亏”。要想防止这类状况,除开提高法制观念以外,还需要在签订各种各样合同、公文过程中,尽快发觉在其中的圈套。
本人怎样才可以避开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纠纷案件,并确保利益?
1.慎重看待独家经营
独家经营是中介方为了更好地让自身把握大量楼盘而采用的一种方法,为了更好地得到 独家经营资质,房地产中介公司甘愿作出各种各样服务承诺,例如在承诺時间内售卖、卖价高过销售市场水准等,乃至会积极减少提成规范。但另外对商家也会明确提出各种各样规定,例如不可以反复挂牌上市。
因而,签订独家经营以前,买房者一定要掌握清晰彼此的权利和义务是不是对等,并认识自己要担负的合同违约责任,随后再决定是不是签订该协议书,不能轻信中介公司给予的幸福服务承诺便随便落笔。
2.意向金“转定”要小心
在签订意向金协议书时,需要留意的是不必给中介受权,谨防中介将“中介机构”调包为“服务咨询”,那样能够防止意向金立即变为订金。
3.居间协议勿粗心大意
在签订居间协议时,务必确立居间合同书执行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另外还需要对居间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毁约状况以后如何处理,尤其是房产中介公司一方的义务怎样区划并解决这些,都需要保证事前确立。
此外,还需要关键提示的是,因为当今时兴“拿到价”,税费会转嫁到顾客头顶,而与大家平常看到的分别担负分别花费有所区别,因此 针对税费的担负,买卖方都需要在跟中介签订居间协议时先确立,以防日后“踢皮球”。
4.买卖协议关键
签订买卖协议阶段为繁杂,另外也为关键。要是在房产买卖合同书上“签字画押”以后,便会被评定为买卖方真正念头的反映,因此 在下笔以前一定要用心阅读文章条款并一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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