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二手房 原业主欠的物业费该怎么办?
不久买拿到的二手房,还没有住二天,物业就来叩门要物业费,本来是原屋主欠的物业费,难道说要新屋主“背锅”?实际上应对原业主欠的物业费你可以分状况来挑选交或是不交。
以便防止原屋主拖欠物业费欠钱不还而引起纠纷,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家应在申请办理产权过户前就规定卖家结清的花费,工作交接以前的一切花费由卖家担负,而且将这一条文写进合同书。一般状况下,买房者应在付购房款的情况下空出一部分余款,做为物业交割担保金。直至买卖方物业交割圆满完成,买方可把该笔钱交付给卖家。若卖家故意拖欠物业费,可立即用物业交割担保金付款物业扣费,那样能够大幅度降低买家担负物业扣费财产损失的风险性。
此外,在合同书中写清晰,产权过户前商家要结清全部花费,包含水电费、水电费、物业费这些。能够规定中介公司随同开展三方物业交割,并签署《物业结清确认书》。
状况二、没留物业担保金
第一步、找中介公司
假如房子是根据中介公司交易的,能够优先找中介公司垫款,让中介公司去找原屋主追讨物业费,可是要是极个别中介能够保证,能否找到也要看着你找的是不是可靠中介公司。
第二步、依规回绝缴纳
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当物业产生产权迁移时,业主或是物业应用人理应结清物业服务项目花费或是物业服务项目资产。因而,针对这些花费的,假如买卖方在《房屋买卖合同》或合同补充协议中沒有承诺,理应由原业主担负。
因而,假如您在购买二手房的情况下碰到原业主欠的物业费,而物业向您征收的状况,一定要依规回绝。物业与新业主中间产生新的物业服务协议关联,针对原业主拖欠的物业费,,物业企业需向原业主追讨,新业主对于此事不担负一切义务。因而物业企业现向新业主追讨拖欠的物业费是沒有法律规定的。
在现如今的二手房交易之中,买卖方通常会涉及到许多花费的交割。为防止业主拖欠物业费,提议买房者在购房前就可以从三个层面来预防出现此类情况:
2、请艺人经纪人随同开展三方物业交割并签署《物业交割单》即《物业结清确认书》;
3、付购房款时空出一部分余款做为物业交割担保金。
此外,需要买房者留意,如买卖方约好买家替原屋主承担先前的物业费,那么,针对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您应当自主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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