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注意事项 出售二手房常见问题有什么?
出售二手房您了解怎么操作吗?什么事儿需要留意呢?大家都了解购房在二手房交易全过程中需要慎重,可是卖方一些事儿也是需要留意的。下边网编就为大家梳理了卖方出售二手房时要留意的事儿都有哪些,一起来瞧瞧吧!
一、二手房出售流程:
1.即将售卖的房子赴港上市
3.三方开展二手房买卖签订。
4.按承诺扣除房款。
6.商家拿房
二、出售二手房的常见问题:
1、房子挂牌上市时要确立授权委托內容和限期
卖方大部分状况下能根据中介给予挂牌上市售卖。卖方在挂牌上市时除要确立挂牌上市价格外,还应确立委托方式和挂牌上市限期。
除此之外,一些中介通常自主或是让自身的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先交定金把房子定好,但后签订的肯定是别人;因此 ,卖方要留意这些方面的难题。
2、慎重扣除定金
中介寻找顾客后会与卖方讨价还价。如卖方接纳购买标准,则从中介公司处查收定金。但许多 中介会规定存放该定金,卖方这时就需要注意了。假如一旦出现买方违约的状况,卖方是能够 收走定金的,可是定金却在中介公司手上,这时候就免不得要和中介公司产生纠纷案件了。
3、签订时要留意四点
(1)核查房子产权证书及屋主自己以及身份证件正本;(2)将房子的物理学情况和支配权情况在合同书中确立写下来;(3)出示“三项证实”,即若有共有些人须出示房子共有些人愿意售卖的证实,若有抵押,则出示早已以书面形式告知房子抵押权人的证实(包含解押),如该房早已租赁,则出示房子承租方舍弃优先选择购买权的书面形式证实;(4)交易流程务必与房款付款挂勾,即保证在房产过户前后左右取得房款。
4、尽可能获得下款服务承诺
签订时,买方一般只付款首付款,余招待产权过户后由金融机构付款。但金融机构只依据买方标示支付,如在房产过户后、银行放贷以前,买方取消了贷款,则金融机构当然不容易再下款给卖方,或金融机构未予下款,则存有不可以依约支付毁约风险性。
5、拿房产权过户时防止合同违约责任
拿房和产权过户是卖方的几大责任,需买卖方。当出现一方因诸多原因未予时,另一方应书面形式催告函,另外规定中介公司出示有关证实,防止今后合同违约责任。
以上便是卖房子要留意的几个方面常见问题,期待能给诸位卖房子者一些警告作用,防止出现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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