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税征收规范
近期房地产税征收难题是大家的关心,房地产税的征收规范是关心的关键。现阶段,我国重庆市和地域开展了示范点,那么全新重庆房产税征收规范是啥?实际是怎么要求的?下面为大家详解,欢迎阅读文章掌握。
重庆房产税分二种
1、从价计税:按照房产原值一次扣减10%~30%后的余值测算缴纳。税率1.2%
2、从租计税:按房产出租的房租收益计税的,税率为12%。但对本人按销售市场价格租赁的住户住房,用以定居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地产税。
重庆本人住房房地产税税率征收规范为:独幢商品房和高端住房建筑面积交易价格在上2年主城九区在建产品住房交易量建筑面积平均价3倍下列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另外无户口、无公司、无工作中的本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一般住房,税率为0.5%。
征收目标
(一)示范点采用逐层执行的方法。第一批列入征收目标的住房为:
1.本人有着的独幢商品房。
2.本人新购的高端住房。高端住房就是指建筑面积交易价格做到上2年主城九区在建产品住房交易量建筑面积平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另外无户口、无公司、无工作中的本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一般住房。
新购住房就是指《暂行办法》实施生效日购买的住房(包含在建产品住房和总量住房)。在建产品住房购买時间以签署买房合同并递交房子所在城市房地产业交易与所有权备案管理中心的時间为标准,总量住房购买時间以申请办理房子所有权迁移、变更登记時间为标准。
(二)未纳入缴税范畴的本人高端住房、好几套一般住房,将适度列入缴税范畴。上房产超市网(www.fccs.com)网掌握大量房地产知识
税率
(一)独幢商品房和高端住房建筑面积交易价格在上2年主城九区在建产品住房交易量建筑面积平均价3倍下列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二)在重庆另外无户口、无公司、无工作中的本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一般住房,税率为0.5%。
应纳税所得额的测算
(一)本人住房房地产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测算。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价格×税率
应税建筑面积就是指经营者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政策总面积后的总面积。
(二)免税政策总面积的测算。
扣除免税政策总面积以家中为企业,一个家中只有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政策总面积。
经营者在本方法实施前有着的独幢商品房,免税政策总面积为180平米;新购的独幢商品房、高端住房,免税政策总面积为100平米。经营者家中有着好几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先后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测算扣除免税政策总面积。
在重庆另外无户口、无公司、无工作中的本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政策总面积。
征收管理方法
(一)本人住房房地产税的缴税责任产生時间为获得住房的下月。税金按年计税,不够一年的按月测算应纳税所得额。
(二)本人住房房地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城市的地区税务局承担征收。
(三)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属实纳税申报并出示基本信息。
(四)本人住房房地产税的征收管理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要求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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