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商品房合同时 当心购合同中的5大不公平
时下,房价仍是处在上位,因此人们在买房时,一定要十分谨慎才可以支付。一般来说,购房者在和开发商就房产买卖事项取得基本结论时,会签署商品房认购书,并交付一定数量的订金,但是,应对商品房认购各个环节的圈套,购房者经常会遭遇各种各样不对等,在这里,我们想提示大家:商品房认购有如下5大不公平,购房者一定要注意了。
一、交易双方信息内容不一致
在买房时,很多购房者都会认为商品房认购和买房合同一样,全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实际上,一般来说,认购合同书不具有买卖协议法律认可,因而假如交易双方信息内容不一致,那么就能对合同文本进行协商,例如,你可以与开发商商议,一旦买卖关系停止,则开发商要如数归还订金。
二、商品房认购合同书不符合规定
提议,大家在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书以前,最好是先了解一下正式的商品房认购合同书。因为现在,商品房买卖协议多由开发商单方制订,而且是格式条款,假如开发商在条款中免去其义务、加剧另一方义务、清除另一方关键权利的,则该条文失效,这个协议也可撤销。
三、先付首付再签认购书
在买房的时候,也许你会遇到开发商要求你先付首付,然后签署商品房认购合同的规定,对于此事,小编想说的便是,假如开发商规定购房者先付首付再签认购书,且又不涉及买房合同别的具体内容,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明显是对购房者不利的,因而购房者可回绝交首付。
四、房屋信息模糊不清
例如,你不知道该新楼盘到底有什么抵押给银行?且你通常也可能会忽视这种情况,由于一般来说,开发商一般不会将新楼盘抵押状况积极告之购房者的,都不会写到认购书。对于此事,购房者若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抵押房,可规定开发商退回所有订金,并且要负法律责任。
五、中介公司违规收费
除了可以在开发商处购房以外,也有不少购房者考虑在房产中介处购房。可是,在房产中介处买房时,有一些中介公司在代理商开发商市场销售商品房时,会到认购书里提升综合服务费新项目,总金额1000至3000元,这些收费标准并不科学,购房者有权利回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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