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定金合同特别注意哪些?七大留意事记心头
定金是被告方约定一方在合同书签订时或在履行合同前事先计付另一方一定数目的钱财,定金付款以后,彼此就需要签订定金合同,但是签订时就需要留意一些关键点,以防惹上纠纷案件。那么,签订定金合同时应当留意有哪些问题?就要我为大家解读吧。
一、核查主合同的法律效力
依据《担保法》的要求,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书,主合同失效,贷款担保无效合同。而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因而,在签订定金合同时要留意核查主合同是不是合理,仅有如此能够确保定金合同合理。
二、确立账款的特性
假如协议中的款额未确立账款的特性,换句话说是未注明“定金”字眼,彼此便会非常容易引起纠纷。由于如果是“预付款”、“诚意金”、“申购金”等字眼,与定金是具备差别的,在产生争端时便会因为没法判断特性而被视作失效。
三、主合同与定金合同行为主体一致
由于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书,因此定金合同的核心就需要与主合同一致。假如定金合同的核心沒有与主合同的行为主体保持一致,那么就起不了贷款担保的作用,在产生纠纷案件的情况下也就不能确保买家的利益。
四、定金合同理应以书面形式的方式签订
依据《担保法》第九十条的要求,定金理应以书面通知约定。事实上,依照一般的情形而言,好将交易彼此的约定都贯彻落实到书面上,由于口头上服务承诺不拥有一切效应,千万别在签订定金合同以前就交定金。
五、确立约定交付的时限和方法
合同书被告方应在定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期内交付定金,由于定金合同是以具体交付定金之日起起效的,而且合同书被告方也应在协议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方法,例如是贷币付款还是网银支付,这都需要确立。
六、明确定金的实际金额
定金合同中定金的实际金额,由两方双方商议明确,可是定金的金额约定过高或过低,都是有很有可能会产生纠纷。因而,定金的金额应低于合同书应计付的账款,但不可超出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份失效。
七、确立约定合同终止、终止条文
要是没有有关合同终止、终止或提早终止的条文,导致终止合同书的标准不确立,将导致签订合同书非常容易,终止合同艰难的现况。因而,相关合同终止、终止和提早终止的条文应务求优化、全方位。
以上便是我为大家梳理的签订定金合同的常见问题,期待可以帮到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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