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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怎样申请不动产登记?

2022年01月05日 18:46:00 来源:房产超市网
[导读]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立的一项物权法规章制度,就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办理,由国家职业部门将相关不动产物权法以及变更事
北京市怎样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立的一项物权法规章制度,就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办理,由国家职业部将相关不动产物权法以及变更事宜记述于不动产登记簿的客观事实。做为物权法公示公告方式,不动产登记实质上为造成司法部门实际效果的事实行为而不是登记机关单位的行政工作个人行为。

  2015年11月8日,北京市市东城区首先向一家公司和一位群众授予出北京第一本和第二本《没动产权资格证书》。北京变成全国第一个产业生态圈范畴内向型社会发展给予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项目的省级单位。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于北京逐渐全面启动后,各单位是怎样区划岗位职责的?现阶段的房子不动产登记哪些变化?有关事务管理如何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应当怎样申请,申请办理时又需要提前准备什么材料才可以成功申请办理?

  不动产统一登记新变化:

  1、确立不动产登记单位为国土局

  北京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北京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岗位职责组织优化后,登记组织为北京国土局。市、县区有关部门担负的土地资源、房子、林地类、农村土地承包承包权等不动产登记岗位职责统一交给北京国土局担负。

  据统计,北京不动产登记组织分市、县区二级。

  在地市级方面,北京国土局含有不动产登记处,承担具体指导监管全省土地资源、房子、林地类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中。与此同时,将北京建委隶属的北京房子所有权登记事务管理中心划入北京国土局,与北京市国土局隶属北京土地所有权登记事务管理中心融合,开设北京不动产登记事务管理中心;

  在县区方面,融合各县区土地所有权登记事务管理中心和各县区房屋管理局隶属的房子登记中心、档案保管中心,开设各县区不动产登记事务管理中心,担负主管机关内不动产(没有军产、央产、信息保密产)登记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北京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将依照不动产管理职责和登记岗位职责给予区别,与此同时创建相应的联动机制。将市、县区有关部门担负的土地资源、房子、林地类、农村土地承包承包权等不动产登记岗位职责给予融合,统一交给北京国土局担负,以上不动产的管理职责仍由原有关部门担负。

  2、房子登记再次职责分工

  组织优化后,与人民群众关联最紧密的房子登记,涉及到北京国土局的登记岗位职责与北京建委管理职责的职责分工。

  具体来说,网签备案、限购政策、房屋交易交易服务平台、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登记报备(含登记、消除、变更报备)、交易资金监管商住现房销售报备、新房出售网签备案及销户办理手续、房屋交易楼盘核实、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及销户办理手续、房产测绘(含预测分析和评测)成效审批、预封查及网签备案数据统计等房子交易管理方面仍由北京建委承担。

  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档案保管,不动产登记信息内容档案查询系统,不动产封查,因不动产登记造成的行政诉讼法、行政裁决、信息公示,各种历史时间遗留下及疑难问题登记问题的解决等工作中由北京国土局承担。

  不动产登记规章制度再次实施的规章:

  1、申请办理流程和地址沒有变化

  北京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为了更好地方便群众,各县区正常情况下以目前的房子登记中心办公场所为基本开设新的不动产登记口,保存房子交易窗口,完成房子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同址办公室。

  各县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厅仍保存了房子交易窗口,承担购房核实及买房网签备案等工作中。针对做事人民群众而言,尽管政府部门各有关部门依照管理职责和登记岗位职责开展了职责分工,但申请办理的流程和申办地址也没有变化。

  2、资格证书不会改变不更换

  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先北京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将统一为《没动产权资格证书》。原先依规发放的各种各样资格证书再次长久有效,依照不会改变不更换的标准,即支配权不变化,簿证不拆换。在依法处理变更登记、迁移登记等登记时,这种旧证将逐渐拆换为新的没动产权利资格证书。

  11月9日后,对新审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办理将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流程申请办理;以前审理的各种房子登记、土地资源登记申请办理仍按原来工作中程序流程授予老版资格证书。北京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

  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假如产权证不小心丢失,遗失登报不会再需要刊登,只需在北京国土局官网上刊登就可以。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住建局、国土、绿化园林单位发布的便民服务再次实施。

  不动产统一登记怎样申请?

  不动产统一登记坚持不懈不会改变不更换的标准,支配权不变化,簿证不拆换。直到依法处理变更、迁移等登记工作中时,逐渐拆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规定》要求:因交易、设置抵押权等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理应由被告方彼此一起申请办理。归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由受害人单方面申请办理:

  (一) 并未登记的不动产初次申请办理登记的;

  (二) 承继、接纳遗嘱继承获得没动产权利的;

  (三) 法院、监察委员会起效的裁判文书或是市人民政府起效的决定等开设、变更、出让、解决没动产权利的;

  (四) 权利人名字、名称或是当然情况产生变化,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

  (五) 不动产损毁或是权利人舍弃没动产权利,申请办理销户登记的;

  (六) 申请办理更改登记或是质疑登记的;

  (七)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可以由受害人单方面申请办理的别的情况。

  不动产统一登记要递交什么原材料?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规定》,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申请者理应递交登记申请报告;申请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原材料、委托授权书;有关的没动产权属来源于证明文件、登记原因证明材料、没动产权属资格证书;不动产界址、室内空间界线、总面积等原材料;与其他人利益关系的表明原材料;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规章实施办法要求的其它原材料。

  不动产登记组织理应自审理登记申请办理生效日30个工作日受理不动产登记办理手续,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以外。

  总而言之,在统一登记规章制度创建全过程中,大家一定要维持工作中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在组织并未创建、岗位职责和材料融合并未进行的情形下,各单位仍按原来的工作模式一切正常进行平时登记工作中,不影响老百姓成功申请办理产权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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