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廉租房申请资格及流程
深圳公租房申请资格:
1.市民政部门部门核准的享有低生活保障的;
2.家庭主要成员或单身男女住户具备当地户口且具体在当地定居,家庭主要成员间具备法律规定的抚养.抚养或收养关联;
3.家庭主要成员不有着一切已有方式的住宅和建房子商业用地。
4.家庭主要成员含60岁以上老年人(含独居老人)或轻中度伤残人(一.二.三级)或关键失独家庭。
深圳廉租房申请流程:
1.合乎申请资格的农村居民,于每一年要求的时间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递交申请材料。
2.社区工作站接到廉租住宅申请材料后,理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开展检查核查。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是不符合标准方式的,应予以告之申请人需要更正的所有内容。申请材料完备的,社区工作站理应签定建议,向申请人派发审理凭据,并将所有申请材料送交隶属的社区服务中心。
3.社区服务中心接到申请材料后,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办理家中的已有私房写真状况开展审批;出示审查意见后,将所有申请材料送交区民政部门部门。
4.区民政部门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办理家中的收益.人口数量.低生活保障工资待遇证明材料或别的有效证件.证实还有是不是归属于关键失独家庭开展审批。申请人为伤残人的,需会与市伤残人协会会长对残疾人证开展审批,出示审查意见,并将所有申请材料送交平级住房保障管理方法部门。
5.区住房保障管理方法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办理家中是不是购租政策性住房的状况开展审批,出示审查意见,并将所有申请材料送交市房地产业所有权备案部门。
6.市房地产产权属备案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办理家中是不是有着商住楼的状况开展审批,出示审查意见,并将所有申请材料送交区住房保障管理方法部门。
7.经审批满足条件的申请办理家中,由区住房保障管理方法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交给社区服务中心在申请人户口所属小区或企业给予公示公告,公示公告限期为15日。经公示公告情况属实或经查证质疑不创立的申请办理家中,由区住房保障管理方法部门给予轮侯备案,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向社會公布。
经审批不满足条件或是公示公告质疑创立的,区住房保障管理方法部门理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表明原因。申请人或别的住户对公示公告的具体情况有质疑的,可以向区住房保障管理方法部门明确提出投诉。
8.接到实体配租通知单的申请办理家中,由申请人凭身份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管理方法部门看房子.购房;购房后,由其法定年龄18岁的家庭主要成员凭该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件到区住房保障管理方法部门签署实体配租合同书,凭身份证件和合同书申请办理搬入办理手续,区住房保障管理方法部门按月扣除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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