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租房申请标准及流程
广州公共租赁房申请标准:
申请人及一同申请的家人具备当地城区城区户口,并在当地上班或定居;申请人另一半非广州户籍的,应是一同申请的家庭主要成员。上本年度家中年平均人均收入.家中净资产总额合乎市发布的规范,无已有产权住房;现无租房子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企业自管公有住房,未享有过下列买房优惠现行政策(下称买房优惠现行政策):
1.按房改办出厂价或基准价购买公有制住房
3.参与本企业內部集资建房
4.贯彻落实侨房现行政策专用型房
5.动迁安装新小区住房;政府部门给予的别的买房优惠现行政策。
6申请人及一同申请的家庭主要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之内沒有购买.售卖.赠予.离婚析产或自主授权委托竞拍过房地产位
广州公共租赁房申请流程:
1.申请审理
当地城区城镇户口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服务中心(镇政府)提交《广州公共性租用住房确保申请表》及户口.收益.财产.住房等有关证明文件申请相对应的确保方法;提交申请时需挑选领到住房租用补助自行处理住房难题或轮侯公共性租用住房;申请租赁公共性租用住房的申请人须挑选拟租赁公共性租用住房的地区意愿。
申请原材料齐备的,社区服务中心(镇政府)应予以审理,并出示审理凭据,社区服务中心(镇政府)审理后入录住房确保智能管理系统。对申请不予以审理的,社区服务中心(镇政府)应予以告之并详细说明原因。
申请人理应属实申请家庭年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度承担。
2.审核及公示
社区服务中心(镇政府)理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中日内对申请人家中的户口.家中工作人员构造.婚姻生活生孕情况等状况进行审核及在申请审理所在城市公示,公示時间不少于5日。
对公示的具体情况有异议的安排和本人,理应在公示期限内向社区服务中心(镇政府)举报,社区服务中心(镇政府)理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中日内进行核查。经审核不通过或公示异议核查创立的,应予以告之申请人并详细说明原因。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创立的,社区服务中心(镇政府)将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递交区住房保障部门。
3.核查
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接收到审核原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中日内会与区民政开展核查,并明确提出核查建议。在其中区民政承担对家庭年收入财产状况的核查核查,区住房保障部门承担对家中住房艰难的核查核查。
经核查达标的,将核查达标的申请家庭经济情况申报市住房保障部门;不过关的,书面形式告之申请人并详细说明原因。
4.公示
市住房保障部门将核查达标的申请家庭经济情况在市国土房管局网址上开展公示,公示時间不少于5日。公示內容包含收益.住房.家庭资产.确保方法.应签发补助额度及其拟申请租赁房子地区等有关状况。对公示的具体情况有异议的安排和本人,理应在公示期限内向市住房保障部门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理应会与市民政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中日内企业进行核查。经核查异议创立的,应予以告之申请人并详细说明原因。
5.准许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创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门理应在2个工作中日内准许申请人获得对接租用住房确保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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