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合同有什么常见问题?
1、认清合同主体
购房者在签署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应当留意认清合同书的行为主体到底是谁,由于一些新楼盘的投资人和开发商并不是同一个企业,大家签合同的目标应该是开发商。并且有时候意味着开发商签订的人并并不是公司法人,也可能是开发商授权委托的代理。购房者在签合同以前应当掌握意味着开发商签名的人是不是公司法人,要不是,则是不是拥有“委托授权书”,不然,这个人的签名失效。
2、口头上服务承诺要贯彻落实到合同书里
购房者在看楼的情况下将会会见到开发商喊着赠予总面积的广告宣传,或是职业顾问在向你推销产品房屋的情况下会服务承诺你赠予总面积,可是直到具体拿房的情况下才发觉本沒有这件事情。因此购房者在签合同的情况下就需要把开发商或是业务员的口头上服务承诺写进合同书中,包含赠予总面积的具体地址、总面积尺寸、室内装修规范等,仅有写进协议书里,才可以做为未来规定卖家行使权力的根据。
3、标明合同违约责任
在房地产交易全过程中,买卖方毁约的状况全是存有的,购房者在签署购房合同时,需要留意合同书中是不是有标明毁约的一部分。例如开发商毁约时需要担负每天百分之零点零点一的合同违约金,可是要求小区业主合同违约责任的一部分却只在补充协议里出现,规定担负每天百分之一的合同违约金,很显而易见,开发商要担负的风险比小区业主小得多了。针对买卖方的合同违约责任,应当写在一样的地区,而且合同违约金额应该是一致的。
4、针对贷款不了的承诺
大部分购房者在买房的情况下全是贷款购买的,可是申请办理房贷时并并不是全都会取得成功,购房者在签署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应当针对贷款不了开展承诺,要充分考虑贷款被拒的状况。假如购房者因贷款被拒而造成没法买房,开发商要尽数退回购房者所缴纳的订金和别的账款。假如购房合同中无承诺,购房者不但订金要不回家,将会也要担负合同违约责任。
5、慎签补充协议
现如今许多购房合同全是含有补充协议的,一些开发商会先拟好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让购房者签名,而这种补充协议有可能绝大多数全是那些霸王条款,对购房者十分严苛。因而购房者在签补充协议的情况下须谨慎从事,千万别随便在补充协议上签名。理想化的作法理应是与另一方就补充协议协商一致以健全补充协议,或是果断不签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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