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知识
您的位置:房产超市>房产知识>卖房>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书法律法规?房屋买卖合同书范本?

房屋买卖合同书法律法规?房屋买卖合同书范本?

2020年07月08日 18:05:00 来源:房产超市网
[导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在房屋的交易上碰到一些难题得话,那么大家就可以寻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来维护我们自己。房地产难题也是大家日常生活碰到比较多的纠纷案件
房屋买卖合同书法律法规?房屋买卖合同书范本?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在房屋的交易上碰到一些难题得话,那么大家就可以寻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来维护我们自己。房地产难题也是大家日常生活碰到比较多的纠纷案件难题,因此 大家还是要掌握一些法律知识,那样的话能够 协助大家依规来做事,那接下去大家来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书法律法规?房屋买卖合同书范本?

房屋买卖合同书法律法规

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书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关键有:《民法通则》、《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国各地施行的《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的地方性法规等。房地产交易政策法规就是指在房地产交易全过程中涉及到的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实际包含《合同法》、《物权法》、预购规章及其全国各地的有关商住楼的预购现行政策等。

房屋买卖合同书范本

卖家:甲方买家:乙方

经充足商议,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项订条约以下:

甲方同意将以下房屋卖给乙方,并已扣除乙方定金RMB(英文大写)。

1、房屋情况(按照《房屋产权证》填好)

房屋位于:幢号室号建筑构造总叠加层数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用途

2、该房屋的产权证号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获得方法“√”:转让()、划转()本合同一经签署,该房屋占有范畴内的土地使用权证另外出让。

4、双方商谈交易量价格为RMB(¥)元,英文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在时间日期前分批结清,支付方式:。

5、乙方付款购房款实际承诺为:于前,付款甲方购房款;

6、甲方于时间日期前将房屋及附着物宣布交付给乙方应用。甲方在房屋宣布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翻空,清结该房屋已产生的水、电、液化气、电話、有线数字电视、物业管理服务等各类花费,并将付讫凭据及该房屋的锁匙交于乙方工程验收。

7、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在自然环境、主要用途、内部构造、情况、设备、品质等现况、状况属实告之乙方,并无一切瞒报。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在自然环境、主要用途、内部构造、情况、设备、品质等现况、状况均已知悉,并无一切质疑。

8、甲方将户籍于时间日期前从该房屋迁入。

9、甲方确保所述房地产产权属清晰,若产生与甲方相关的产权纠纷案件或债权负债,概由甲方承担清除,并承担是民事诉讼义务,因而给乙方导致的财产损失,甲方承担赔付。

10、乙方半途毁约,乙方没有权利规定甲方退还订金。甲方半途毁约,甲方应在毁约生效日天内二倍退还订金给乙方。乙方不可以按时向甲方结清购房的钱,或甲方不可以按时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贷款逾期一日,由毁约一方位另一方计付房地产业合同款千分之的合同违约金

11、所述房地产业申请办理产权过户办理手续所需缴纳的房产契税由方承担,增值税由方承担,合同印花税由方承担,个税由方承担,向房地产交易单位缴纳的服务费由方承担。其他税费承诺状况:。

12、本合同在执行中若产生异议,彼此应采用商议方法处理。商议不了,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地域管辖的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经彼此签名即起效,须相互遵循。本合同没有尽到事宜,可再行商议,其合同补充协议经彼此签名后与本契约书具备同样法律效力。

1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彼此各执一份,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方法单位一份。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总的来说,大家为大家详细介绍的是有关房屋买卖合同书法律法规?房屋买卖合同书范本的有关难题,实际上有关房屋买卖的难题大家日常生活碰到的状况也比较多,因此 我们要掌握一些有关的法律法规,那样的话我们在碰到相近的难题时就了解怎样来开展解决了。

律师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房产超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中国房产超市网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刊登;资讯信息仅供参考,内容不代表中国房产超市网观点。
获取验证码
  • 最新问题
  • 待解决问题
  • 已解决问题
知识库导航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发布的所有信息、资料、图表等仅供参考使用,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网站内所有内容亦不表明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参考和借鉴。购房者依据本网站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图表进行房屋交易等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本网站无关;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本网站资源部分来源于网友上传分享或公开网络,相应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认为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利,请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告知我们并提供相关证据及说明,本网站会尽快采取相应措施。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890-1122转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