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申请公租房有什么标准?
1.现行政策要求申请办理的标准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要求:
“申请办理公共性租用住房,理应合乎下列标准:
(二)收益、资产小于要求规范;
(三)申请人为外地人流动人口的,在当地平稳学生就业做到要求期限。
具体条件由市辖区和市、县市级市人民政府住房确保主管机构依据本地域具体情况明确,报区级市人民政府准许后执行并向社会发展发布。”
2.深圳公共租赁房的申请资格
(1)申请人法定年龄18周岁,且具备本市户籍,但投奔儿女获得本市户籍的住户不可以做为申请人。申请人早已建立家中的,理应以家中为企业明确提出公共性租用住房轮候申请办理,具备本市户籍或是拥有本市暂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理应列入相互申请人;具备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爸爸妈妈、成年人儿女能够做为相互申请人(爸爸妈妈最少一方有深圳户口),但在租赁期内不可反复享有本市别的一切住房确保现行政策优惠。
(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官的,能够不会受到户籍及拥有本市暂住证限期的限定。申请人的成年人儿女因参军、入读全日制教育院校而将户籍迁入本市的,视作具备本市户籍。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学而将户籍迁入本市的,视作具备本市户籍。
(3)申请人报名参加本市社保(社会养老保险或是医保,没有儿童医保,相同)总计交费三年以上,申请人具备本科及以上文凭或是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报名参加本市社保总计交费一年以上;申请人、相互申请人属伤残人委员会评定为一、二、三、四级伤残人或经民政评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会受到缴纳社保的时间限制。
申请人以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是别的相互申请人(以及配偶)在本市未有着一切方式已有住房(含住房建设商业用地),未领到买房补贴,在申请办理审理日以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出让过或是因离异切分过已有住房。
(4)提交申请时,申请人以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是别的相互申请人(以及配偶)未租房子住一切方式的保障性住房住房(包含廉租住房、公共性租用住房)。已经本市领到租房子贷币补助的,能够按照本方法申请办理轮候公共性租用住房,经轮备选房并租赁公共性租用住房的,终止享有租房子贷币补助。
(5)申请人以及配偶无违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现行政策超声儿女个人行为,或是虽然有违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现行政策超声儿女的个人行为,但已依规接纳解决并自解决生效日满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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