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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房产超市>房产问答> 其他>法律纠纷> 农村房屋土地纠纷应该找那个部门?

农村房屋土地纠纷应该找那个部门?

热心网友|回答4次|2020-05-13 13: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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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2020-05-13 17:16:08
    农村建房土地纠纷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处理方式:一、和解。即你们自行协商解决。你们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你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你们自行决定。二、调解。你们可以委托村委会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你们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你们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四、诉讼,即“打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而言,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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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回答)
  • 热心网友
    2020-05-13 17:58:39
    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可以走如下处理程序:当事人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兼顾现实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请求乡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进行权属确定;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土地侵权纠纷,可请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也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土地纠纷原则是由国土资源管理机关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第五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第二十三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争议案件,应当在查清事实、分清权属关系的基础上先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以协商方式达成协议。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第二十四条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二)争议的主要事实;(三)协议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第二十五条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后生效。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登记的依据。第二十六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并同时抄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第二十七条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第二十八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第二十九条调查处理意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二)争议的事实、理由和要求;(三)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等依据;(四)拟定的处理结论。第三十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意见在报同级人民政府的同时,抄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生效的处理决定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 热心网友
    2020-05-13 15:26:50
    1、土地发生纠纷,先找村委会调解。调节不好,再找乡镇所调解,最后找法院合法解决。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 热心网友
    2020-05-13 14:52:13
    农村宅基地土地纠纷,首先要去找当地村民委员会调解解决,调教不成,再去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如果不愿接受村镇的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直接调解或执行。宅基地土地纠纷,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哪一方都不能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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