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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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我买的话能立马过户吗?房子是5年之内进行买卖的
所说的5年之后进行交易是指拆迁安置住房大多为限价商品房也就是所谓的两限房属于政府照顾范畴的保障用房限价商品房只有5年之后才可以交易并且将收益的30%要上缴国家但是不一定所有的拆迁安置房都是限价房也有大产权的看一眼你的房产证就知道了不明白再问我吧
2021-01-08 09:5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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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可以过户吗?拆迁安置房更名需要注意什么?
1、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是不能直接更名的,但根据地方政策、拆迁项目性质的不同,可能有例外。2、因此从交易安全的角度出发,你应该先去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一下该拆迁安置房的情况,以及能否更名。3、买卖房产,在我国是实行登记生效制,也就是说,只有在经过产权登记后,该房地物权才属于登记人。没有两证,首先,一般来说不能认定该房产属于卖方,即使属于卖方,不经过登记也不能进行交易。没有两证的房子,交易起来是很不安全的4、如可更名,需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名字和拆迁安置协议上的名字是一样的,中途不能更改,等获得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后需要更名的,可以去房管局变更。(1)有以下几种变更方式: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赠与:赠予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婚姻变更:婚内变更登记和离婚析产分割两种。婚内变更登记就是指在夫妻关系内的夫妻当事人可以将财产份额或全部转移到另一个人名下;离婚析产分割就是指离婚后,将一方的产财或财产所占有的一定份额协商或判决给另外一方。(2)安置房转移过户程序: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
2020-11-13 14:2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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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告诉我拆迁安置房可以贷款吗?
拆迁安置房可以贷款,但一般不需要贷款,因拆迁补偿款肯定高于购房费用的。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参考以下办理条件:1、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0-10-15 09:4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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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晓得拆迁所得的安置房可以按揭吗?
拆迁安置房暂时是没有房产证的,需要房满5年后,才可以办理产权证,办理完产权证那就跟普通的商品房没有什么区别,可以上市交易了。不过,由于每个地区政策的不同,有些地区的安置房在年满5年后,依然不能办理贷款,也不能上市交易。所以,拥有安置房的业主最好是向当地的贷款机构咨询一番,看看自己的房产到底符不符合要求。安置房的贷款条件:1、年满18周岁,2,有稳定的职业,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3,银行规定的一些其他事项。
2020-10-13 11:2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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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书应该怎么写比较好?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未办房产证)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产权人)以上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置房屋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第二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买卖房屋面积为_____平方米,按元/每平方米计价,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但实际安置房屋不足或超过平方米,按实际面积元/平方米计算总房款,多还少补。第四条、付款时间与方式:甲乙双方同意首付款人民币万元整交付甲方,首付款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尚欠房款分二期付清:第一期付款元,在2015年12月30日前付清,第二期(尾款)7万元在该房产两证正式更名过户给乙方后付清。甲方的银行帐户:开户行户名账号。乙方可现金支付给甲方也可将购房款存入甲方上述的帐户。第五条、房屋交付: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由于现实原因,本小区房产暂时无两证,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经双方协商,更名时及更名后办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产权证办好后归乙方所有。第六条、违约责任条款: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须将该房已交房款及各项费用的收据原件和该房所有的钥匙交给乙方,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拆迁安置协议及与买卖房屋有关的票据复印件壹份,若乙方日后将上述收据和钥匙丢失,须自行承担所有责任,与甲方无关。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给乙方。3、因本房暂无两证,双方约定甲方收到购房款,乙方拿到本房钥匙为交易成功,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若乙方进住甲方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五万元整。乙方反悔,并同样支付违约金贰拾万元整,并无条件搬出该房。4、乙方根据本合同第5条的规定向甲方提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超过30天不协助乙方办理手续,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5、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后,其该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并入乙方使用,如由国家政策或自然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升值,贬值,拆迁等),造成的损失或收益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享受或承担。6、该房产为甲方夫妻共同财产,签订购买合同后与任何人无关,如期间发生任何纠纷,甲方违约则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贰拾万元整。7、如果甲方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或者其他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也支付连带责任违约金贰拾万元整。第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通过法律方式解决纠纷。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产权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留存备查。甲方(签字生效):乙方(签字生效):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地址:手机号码手机号码:年月日年月日担保人(签字生效):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工作单位:年月日
2020-06-08 15:0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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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安置房可以买吗?拆迁安置房买卖有什么风险?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那么,安置房到底是否可以买卖?会产生哪些风险?买卖时应该注意什么呢?现在就让小编为大家一一讲解吧。一、安置房可以买卖吗?安置房分为两类,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房产证是具备的。所以说,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二、买卖安置房买卖有哪些风险?1、政策风险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才能够进行买卖,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的安置房是无法上市交易的,但在实际生活中,仍有这样的安置房买卖存在,这样的买卖由于不被政策允许,就会受到限制,或者直接被视为无效。2、价格风险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但是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的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如果价格在不断上涨,交房时的价格可能与之前的价格相差近千元,拆迁户会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2020-05-11 16:1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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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要怎么处理呢?
一、对拆迁安置合同的效力审查对拆迁安置合同的效力审查,应从合同的主体和内容两个方面作为切入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拆迁安置合同的双方进行了主体的界定。作为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但对于具备资质单位的分支机构或接受拆迁人委托的单位能否作为拆迁安置合同的主体问题,在审判实践中,看法各异。笔者认为,拆迁安置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能否是其分支机构或被委托人的问题,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对于分支机构或被委托人在得到其单位或委托人的授权并以其主管上级单位和委托人的名义订立拆迁安置合同时,其主体应为适格主体。被委托人、分支机构等以自己的名义订立拆迁安置合同引起诉讼的,其授权人或上级法人应成为诉讼主体。所谓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对于持有房屋产权证明的人是被拆迁人这点不容置疑,但是对于一些通过继承、买卖、离婚、赠与等形式已享有被拆迁人房屋的实际所有人,能否作为被拆迁人来看待呢?笔者认为,答案应是肯定的。对于拆迁房屋的所有人,不宜作缩小解释,即界定为具有房屋产权证的人,否则将不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利,亦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商品的流转,对此应结合个案具体分析。对于被拆迁房屋的部分所有权人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事先未经其他所有权人的同意,事后又未经其他所有权人追认的,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签订拆迁安置合同的,该协议因侵犯了他人权利,应认定为无效。对于通过买卖已占有使用的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未履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但已与原产权人结清房款手续的,原产权人未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房屋买受人与拆迁人达成的拆迁安置合同有效,但应责令其尽快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对于拆迁合同内容的审查,主要要看拆迁安置合同的内容是否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否符合拆迁法规,对于其内容有悖于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应认定其无效。二、拆迁安置合同的产权纠纷处理根据《条例》规定,被拆迁人享有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权利。实践中,大部分的拆迁安置合同都对新建安置用房的产权进行了约定。在处理双方因安置房产权发生纠纷时,合同有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处理,但合同对新建安置用房没有产权约定的,应按拆迁时的法规处理。对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按照《条例》的规定可以进行产权调换的应确认产权,即被拆迁人对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享有选择权。但对已进行了作价补偿的,就不能再进行产权调换。对共同所有的房屋,有主张产权调换,有主张作价补偿的,可进行产权调换,对其共有人因共有产权之间的争执,可作为析产案件另案处理。拆除房屋属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既不能作产权调换,也不能进行补偿。但是如果被拆除的房屋,当时城市规划部门认为不属于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只是做了罚款处罚,而房屋所有人又补办了有关手续的,该房则由违章建筑变为合法建筑,可以享受产权调换及补偿的待遇。对于拆除临时建筑物,如果拆除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拆迁人依法应享有拆迁补偿待遇,但不享有安置待遇。对于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能产权调换,只能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三、拆迁安置合同的补偿纠纷处理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往往以低廉的价格拆迁原居民住宅,对拆迁人的补偿费用往往过低或者违反拆迁安置合同没有进行有关补偿,这类纠纷诉至法院的也很多。对于补偿纠纷的处理,在审理时,如果拆迁安置合同有约定,应按照拆迁安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作价补偿,应按照所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补偿的金额,在补偿时也应充分考虑地段的差异。对于不同使用性质的房屋应有不同的补偿标准,这里主要是指住宅用房和营业性用户。拆迁中如何认定房屋的使用性质,是当前拆迁安置中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笔者认为应按拆迁房屋实际使用的性质来认定。对于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未满时,则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享有使用权,对此承租人有要求拆迁人和房屋产权人返还已付租金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如果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了产权调换,承租人与原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应当继续维持。在过渡期限内,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应按城市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此拆迁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2020-04-23 10:55:27 -
4个回答
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还能享受拆迁安置房吗?
你好,应该是可以的
2019-10-27 07:27:00 -
2个回答
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还能享受拆迁安置房吗?
您好,应该可以享受拆房政策
2019-10-26 11:52:58 -
3个回答
拆迁安置房能够转商住楼吗?应当如何申请办理呢?
对于很多人来说,一直对安置房有产权吗存有疑问。事实上,虽然安置房分为两大类,但它们都有产权,但对上市交易有不同的限制和规定。安置房是为重大市政工程移动居民而建造的成套商品房或购买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个是由于房地产开发等因素拆迁,拆迁公司将设置或代理其他途径购买的中低价商品房。这两种类型的安置房都是有产权的,并归个人所有。安置房产权问题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屋产权是属于被安置人个人所有的,但是如果想上市交易,需要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后。要是是因房地产开发等要素而动拆迁的状况,这种拆迁安置房与商住楼是沒有差别的,全是被按置人的财产,在发售买卖层面沒有限定。安置房上市交易问题安置房的购入上市交易与一般的商社不同,取得所有权登记取得住宅所有权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上市交易,但在市政工程中建设的一揽子商社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内不能进行上市交易。安置房买卖具有较大风险,因为现在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较多没有取得产权证或是更取得产权证,不符合5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根据《物权法》,如果安置房没有取得安全财产权,对外销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签订了买卖合同。在买卖安置房时,必须注意查清拆迁前的产权性质,查清产权证、产权期限,办理公证手续等。
2019-09-26 08: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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