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交了定金能退还吗?
全部回答
相关问答
-
4个回答
房子没有预售证可以买吗?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定金能退吗?
只要查实开发商没有预售证就开始卖房,你的首付和定金都能退。现在的问题是怎么找证据,证明开发商没有预售证。建议:1、在当地的建设局或房管部门的网站上查证(有些地方能查到,有些地方查不到的);2、如网上查不到,可以向开发商要求查看预售证原件,如有,你看看他的批准日期,批准日期在定购合同签订前有效,批准日期在定购合同签订后的话,你仍可以要求退房,除了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付款项,还可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开发商不给你看预售证,你可以怀疑其尚未办妥预售证,向房[管、消协投诉或向新闻媒体反映。
2020-11-20 13:22:55 -
3个回答
请问没有预售证的期房定金可以退吗?
那就要看你们签订的协议是如何约定的了,是否有涉及违约后,如何承担责任的条款不过按照我的经验,肯定是会有的,比如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协议约定,在多少时间内没有和甲方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的,承担什么责任。从你的描述,你交的那叫诚意金,有的开发商叫办理VIP卡,等等很多说法,就是为了避免被叫做定金,因为在房屋未能达到预售前,是不能收取任何方式的定金的,这个是有规定的。所以就变方儿的想出各种词汇来掩饰这种行为。见怪不怪,既然收取这种钱的形式上就有问题,那自然就可以要求退还了,即便打官司到法院也是你赢,这一点不用担心。现在问题在于,通常解决这样的问题都很难,除非市场好,房子卖得出去,开发商有可能为了尽快卖出去,不和你计较,把钱退给你。但也有拒不退还的,最终走上司法途径。所以,能不能退没有争议,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必须可以退的,反而怎么退才是关键问题。再补充一下,通常这种协议都会写,违约的话不予退还。你也是签字了的,但是并不代表他真的不能退还,因为一个违规的操作本身就不具备法律效应。一个违反法律法规的协议,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所以从法律的层面,是肯定可以退的。我一个客户曾经为了10万的定金和我们单位周旋了几个月,公司软硬皆施的用了无数办法,最终没有能吓到这位大学法律系教授,最终那10万元的定金还是退还了。那还是在开盘后交的定金,比你这个更有说服力。懂法的人都应该明白,只是具体操作就要看你遇到的开发商都是些什么样的人了
2020-07-20 13:43:13 -
1个回答
定金与订金是一样的吗?
定金与订金不一样,且差别非常大。“定金”是履行合同的保障金。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履约担保,其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按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要双倍返还定金。就住房买卖而言,“定金”是买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按照不超过房价总金额的20%支付给卖房人的保证金。例如一套住房售价为300万元,买房人支付的定金应不超过60万元。如果买房人不履行约定的买房义务,则卖房人不子返还买房人支付的定金:如果卖房人不履行约定的卖房义务,则卖房人需双倍返还买房人支付的定金,收取了60万元定金,需返还买房人120万元。而“订金”则不同,虽与“定金”仅一字之差目读音相同,却有天壤之别。“订金〞目前我国法律井没有明确规定,通常视为“预付款”,它不具备定金的担保性质,买房人在签订相关协议或者领取收款收据时,要法意查看是“定金,还是“订金”。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五百八十七条。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21-11-23 16:47:15 -
1个回答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1、定金: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买方预先向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 “ 定金 ” 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卖方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买方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 20%。 2、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卖方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买方违约时,可以与卖方协商解决并要求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2021-11-17 10:18:55 -
3个回答
房屋定金可以退吗?觉得不好想退了可以吗?
根据《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购房者在“落定”时,要注意《认购书》中约定的缴付款项的性质是什么,如《认购书》中订明所缴款项性质是“定金”,就要审慎考虑购房的意向是否明确,否则一旦变更购房意图的,则定金就无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如《认购书》中约定所缴款项性质是“订金”,并未约定更改购房意向时“订金”不予退还的,则该“订金”的性质是预付款,如购房者与开发商解除《认购书》时,预付款应由开发商退还。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往往会复杂很多。就我接触到的而言,有客户想索回订金,但开发商不肯,最后以换户型来解决的。
2021-06-11 16:40:41 -
3个回答
如何退购房定金?请问有谁知道呢?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21-06-11 16:36:33 -
5个回答
没有预售证可以开盘吗?有人可以解释下么?
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2021-01-08 09:55:32 -
11个回答
定金能退么?
啊,交给中介的钱不能称为定金,只能算意向金,交那个钱就表示你有意向通过他们中介来成交过户这套房子,只要那个钱还在中介手里,就只能算为意向金不能称为定金,是可以退还得(如果不退就是黑中介,一定不能放过),如果他已经转交给房东了,就是定金了。如果你问中介的要,他一定会有理由不退还,你可以跟他说:“中介没有理由也没有权利收取这套房子的定金,因为你不是业主,我也不是向你购买,只是通过你购买。我交钱给你只是表达一个我的购买意向,由你想业主表达出我的意向,所以这个钱不能叫做定金,只能算意向金,是意向金就一定得退”
2020-12-15 10:47:26 -
6个回答
通过中介,已签订协议,卖方已收定金,现想反悔
你们是如何解除协议的,双方协商解除了,你要再追究对方有难度.
2020-12-09 10:57:15 -
5个回答
定金交了又后悔?怎么让开发商退定金?
一、定金的法律规定,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二、怎样退还定金如何避免定金陷阱,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最后是要求开发商签订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不同意开发商对此认购书的内容做修改。
2020-12-08 11:05:57
最新问题
-
推荐城市
-
新楼盘推荐
-
小区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