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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房产超市>房产问答> 其他>其他>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该如何去判断?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该如何去判断?

标签: 买房
热心网友|回答3次|2020-11-12 10: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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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回答

  • 热心网友
    2020-11-12 17:36:14
    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给其中一方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规定给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回答

(2条回答)
  • 热心网友
    2020-11-12 16:39:37
    不存在婚后一方出资买房的事实。任何婚后所购买的商品物品,基金,股票及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购买,且指定赠与其个人的,应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所获得的医疗费、残废者的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可以确定属于一方的财产。一方的专用生活物品。其它应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热心网友
    2020-11-12 16:12:14
    你好,原则属于共同财产,但需结合购房款的来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买房用什么财产购买的,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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