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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房产超市>房产问答> 其他>其他> 遗嘱公证房产过户,应该怎么处理?

遗嘱公证房产过户,应该怎么处理?

标签: 公证
热心网友|回答4次|2020-05-13 13: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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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2020-05-13 17:32:42
    按照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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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回答)
  • 热心网友
    2020-05-13 23:08:54
    房产局不给过户相信大多数人都面临过这个问题,首先你要了解清楚房产局不给过户的原因,以便对症下药,房产局不给过户无非就是几种,买房后有房产不给过户、离婚过户、遗产过户,大多时房产局不给过户的原因都是因为材料不足。一、户籍地所在地派出所关于房产原来所属人的户籍注销并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需要向公证处提交的材料有:1、房产原来所属人的死亡证明;2、该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5、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房产原来所属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需要向登记机构提交的材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以上材料都需要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
  • 热心网友
    2020-05-13 20:29:08
    首先要明确的是,仅有遗嘱是不能办理财产(包括房屋、存款等记名财产)过户的。应当持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对遗嘱有争议的,需通过诉讼解决。而继承权公证书和遗嘱公证完全是两个概念,遗嘱公证是被继承人生前单方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表示,而遗嘱继承权公证是按照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处理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是对继承行为合法性的确认。遗嘱是公民个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个人所有财产及相关事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它是一种个人独立自主的行为,无须经任何人同意,不受任何人的干涉和限制,是个人最终、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主要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但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件认定遗嘱的效力。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其可信度、可靠度高,重要原因是公证人员严格按照公证程序及规则操作,从而保障了立遗嘱人在不受任何外界干扰,不受胁迫、欺骗的情况下所立遗嘱,能够充分体现了其真实意愿。同时,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时,也会对遗嘱内容严格审查,将可能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错误、瑕疵及时告知立遗嘱人,保证其真实意愿能够依法实现。市民如需办理公证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立遗嘱人应具有行为能力,神志清楚;遗嘱所要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内容真实、合法,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符合上述条件申办遗嘱公证的立遗嘱人可持个人身份证件、财产所有权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提交材料后由公证人员上门办理。
  • 热心网友
    2020-05-13 15:42:09
    老人房产遗嘱公证,你是不能能直接过户的,需要老人去世后才能房产才能继承过户的。。。因为老人办的是房产遗嘱和公证,也就说明是还在世,也说明是需要去后才能继承过户。如果是老人在世时,需要将房产过户给你,就不会写遗嘱了。真接用房产赠与方式就过户给你了。所以你在办理遗嘱公证后,也是不能直接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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