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下载APP
提示
回答成功,可在
会员中心
查看审核情况
前往会员中心
房产问答
我要提问
您的位置:
房产超市
>
房产问答
>
其他
>
法律纠纷
>
有谁知道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有谁知道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热心网友
|
回答3次
|
2020-04-03 16:30:20
我来回答
收起回答
0
/2000
优质回答
热心网友
2020-04-03 22:20:25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虽然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但是,不是所有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主体不同,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也大有不同。因此,在适用法律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时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具体如下:(一)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购买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便排除了宅基地不能进行流转的障碍,要买卖双方所订立的买卖合同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要件,就应当认定买卖合同有效。(二)对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也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因此,对这类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其他要件,应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三)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因此对这类合同,应因违反国家政策而认定为合同无效。
其他回答
(2条回答)
热心网友
2020-04-03 23:27:28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几种情形:(一)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未分配过宅基地的,其与本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二)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其宅基地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与本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但应告知其补办相关宅基地申请手续。(三)已在农村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未申报宅基地的,其与本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四)至于房屋买卖是否办理过户登记问题,这并不影响合同效力。因为办理过户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只要房屋买卖合同符合合同的有效要件,合同即有效。
热心网友
2020-04-03 22:56:33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1、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又分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没有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上列第二种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宅基地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至于第三种情况,则可依法申请建房用地。2、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会出现两种情况:(1)城镇居民。根据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2)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该组织的宅基地。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也不是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
获取验证码
提交
我已经阅读并同意
《房产超市网用户协议》
最新问题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一方婚前买房?
1
买房认购金能退吗?买房交了一万认购金,现在房子不想要了可以退回吗?
2
房地产合同的效力?
3
我家的新房子天花板多处漏水怎么办?
4
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能买吗?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5
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如何要求开发商违约赔偿?
6
中介扣押房产证怎么办?中介有权扣押房产证吗
7
朋友间签订的房屋预约买卖合同是否违法?
8
定金能退么?
9
请问因为开发商原因供水压力不够。怎么办
10
待回答问题
宏泰家园有90平三居室现房有么?
房屋装修贷款利率多少
工行装修贷利率是多少
北京公寓出租多少钱一个月
长沙公寓出租多少钱一个月
推荐城市
新楼盘推荐
小区动态
长沙房产网
郑州房产网
嘉兴房产网
嘉善房产网
海宁房产网
海盐房产网
平湖房产网
桐乡房产网
济南房产网
银川房产网
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发布的所有信息、资料、图表等仅供参考使用,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网站内所有内容亦不表明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参考和借鉴。购房者依据本网站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图表进行房屋交易等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本网站无关;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本网站资源部分来源于网友上传分享或公开网络,相应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认为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利,请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告知我们并提供相关证据及说明,本网站会尽快采取相应措施。 联系方式:
。
ICP证:浙B2-20230192
浙ICP备:2022022380号-1
客服热线:
电子公告(BBS)业务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1038号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号:1330402000900005
咨询热线:400-890-1122转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