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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拥有1套房已结清贷款,再次申请按首套执行

2022年07月12日 09:39    来源:房产超市网
[导读]原标题:长春:拥有1套房并已结清贷款家庭,再次申请房贷按首套执行 5月6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

  近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

  根据通知,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分阶段降低。2022年12月31日前,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2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同时,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对于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2022年12月31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同期执行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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