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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布15条购房重大风险提示

2022年03月14日 14:21    来源:房产超市网
[导读]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办楼盘项目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重大风险提示,总结梳理了15条可能侵害购房者权益的相关情形。据悉,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办楼盘项目治理专班于去年年底成立,经该专班调查研究发现,合作区内商业办公楼盘项目中存在不同程

  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业建筑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重大风险提示,总结梳理了15起可能侵犯购房者权益的相关情况。

  据悉,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业楼盘项目治理专班于去年年底成立。经专项调查研究,发现合作区商业办公楼盘项目存在不同程度的允许改造、住房费用、销售手段等风险。相关负责人提醒居民在购买商业办公楼项目前,应仔细阅读购房合同条款,仔细区分项目宣传和合同解释,避免损失。详细提示如下:

  1先,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中介宣传和广告内容与商品房销售合同内容或商品房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是重大风险!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中介、物业管理公司宣传、承诺或允许购买空白商业办公项目后,可通过装修改造为上下两层是重大风险!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中介宣传或承诺购买商业办公项目后,可参照样板房改造成类住宅物业是重大风险!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中介宣传或承诺商业、办公、文化创意、高科技、科技研发等商业办公项目可改为住宅是重大风险!

  五、凡是购房者不仔细阅读商办项目的购房合同条款,不去了解所购房产的商办项目性质,仅听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中介对项目的宣传和对合同的解释即签约的就是重大风险!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强制要求购房者签订装修合同是重大风险!

  七、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宣传或承诺商业办公项目可以进入煤气是重大风险!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中介宣传商业办公项目可办理入户、入学等信息是重大风险!

  九、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售后租赁或变相售后租赁的方式销售未完工商品房,风险较大!

  十、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未确认的停车位和人防停车位是重大风险!

  十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提供购房优惠的名义诱惑签订线下合同,不及时在网上签字备案,风险重大!

  十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中介以团购费、电子商务折扣、定金抵押等名义收取费用是重大风险!

  十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与预售公示不一致的,是重大风险!

  十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购房款转入非监管账户的是重大风险!

  十五、凡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收取购房款的就是重大风险!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业楼项目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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