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超市网 > 买新房 >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应向业主委员会交接事项有哪些?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应向业主委员会交接事项有哪些?

2024年06月05日 08:49   
[导读]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应向业主委员会交接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移交物业档案资料: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等。配套设施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应向业主委员会交接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移交物业档案资料
    •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等。
    • 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 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 业主名册。
    • 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 财会资料
    • 如果物业服务期间实行酬金制,应移交物业服务期间的财会资料。
  3. 物业服务用房和其他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
    • 物业服务用房。
    • 其他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
  4. 费用结算
    • 结算物业服务费用和预收、代收的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收益等费用。
    • 结清委托专业性服务企业对设施设备、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等开展专项服务的费用。
  5. 物业服务人员撤出
    • 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人员。
  6. 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资料
    •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资料。
  7. 其他事项
    • 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物业服务档案或者采用数字化管理形成的电子资料、数据。
    • 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退出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进行平等协商,就交接内容、方式、时间、责任界限及债权债务结算方式等进行明确,并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原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用等为由拒绝办理交接。

律师声明:凡注明"来源:非房产超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或网友原创,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凡注明"来源:房产超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产超市网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刊登。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网。联系方式:0573-83671655。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