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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费用有具体相关部门在运作。具体的不清楚。
如果楼上的下水管是总下水管道的话,属公共设备,应由物业公司负责维护;如果下水管道损坏属维护责任(即查明原因后找不到责任人),应由物业公司负责;如果楼上的下水管没超过保修期,应由施工建设单位负责维修。
物业管理基金是房屋的修葺!什么的,需要物业管理的部分!收费标准根据地域性小区,房龄而不同的!
1.开发商——承建商:合同合作,发包、承包关系;2.开发商——银行;借贷关系;3.开发商——物业公司:合同合作,发包、承包关系;4.开发商——购房者:购销关系;5.承建商——银行:借贷关系;6.承建商——其他关系人,基本无直接关系,但是,所有事多与城建商的质量或服务态度有关系;7.物业公司——购房者:服务关系,新开发的房屋,虽然合同是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但是,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的对象是购房者,服务的好坏直接影响开发商的销售和声誉等。8.银行——其他关系人,若不发生借贷,无关系。9.购房者——其他关系人,无关系。
一般都是开发商代收,或者银行代收,最终都是交给国家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处专款专用。
开发商负责建设项目,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就移交给物业公司管理!交接后开发商除负责国家规定的维修项目外,基本上就与项目上没什么联系了!开发商与原施工队伍的维修保证金应该一同移交物业,但基本上很少这么做!不过如果房子出现很严重的质量问题,他们还是要负责人的!物业公司就不用说了,负责入住后小区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