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回答成功,可在会员中心查看审核情况
前往会员中心
房产问答
我要提问
您的位置:房产超市>房产问答> 本地问答>本地楼市> 没有预售许可证收取定金的行为能否让其返还?

没有预售许可证收取定金的行为能否让其返还?

标签: 定金
热心网友|回答1次|2008-11-21 14:28:21
我来回答
收起回答
0/2000

全部回答

(1条回答)
  • 热心网友
    2020-03-24 09:04:53
    是可以退的。

    1、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

    2、你没有签正式购房合同。

    3、开发商答应退定金迟迟未退,这些都是你的优势。

    但是在定金没拿到手之前,千万不要松懈,不要着了开发商的诡计。你要想退回定金,需要讲究技巧和方法,而不是去了解一堆法律文件。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相关问答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发布的所有信息、资料、图表等仅供参考使用,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网站内所有内容亦不表明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参考和借鉴。购房者依据本网站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图表进行房屋交易等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本网站无关;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本网站资源部分来源于网友上传分享或公开网络,相应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认为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利,请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告知我们并提供相关证据及说明,本网站会尽快采取相应措施。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890-1122转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