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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房产超市>房产问答> 卖房>风险> 有谁清楚通过中介卖房有哪些注意事项吗?

有谁清楚通过中介卖房有哪些注意事项吗?

热心网友|回答5次|2020-07-31 14: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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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2020-07-31 17:27:54
    1、一定要多跑几家,看看价格的差距,别做了冤大头。2、认真查看房屋产权一定要确定房屋产权是否合法。确定卖房人有权卖房。看清,就是要看房地产中介机构有没有在其经营场所明显的位置公示以下要件:由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由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单位备案证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执业规范及投诉电话。3、小心细致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每一条都明白是什么意思,有条件较好带律师。一定要确保合同是公平的,不要时候吃亏。4、办理过户手续在此只是要提醒:千万不要简化程序,不要私下交易,要合法、彻底办理过户手续。产权过户必须报经产权部门才能完成过户手续。5、不要和任何非房东的人签订任何合同。这一点非常重要!当然,中介很可能会要求和购房者签订关于定金的合同,签订这些合同没有问题,但是一定要给一个购房者自己觉得合适的价格,或者稍低于自己觉得合适的价格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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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条回答)
  • 热心网友
    2020-07-31 23:35:03
    1、中介费具体是多少,应该怎么支付,支付时间是什么时候,这都需要与中介约定清楚,而且不能只是口头允诺,必须落实到书面上,在合同中明确标注。在约定中介费之前,你可以了解一下同类中介公司的收费标准,以免白白花了冤枉钱。2、当你委托中介卖房的时候,可能会认为房子该卖多少钱,中介会看着办的,反正自己不会亏的,但这样想其实是不对的。中介虽然会帮你卖房子,但其实考虑更多的还是自己的利益,所以为了不吃亏,你好先自己理性分析下房子的实际价值,千万不要被中介忽悠降低心理价位。3、委托中介卖房一定要签委托协议,而且一定要是正规的制式合同,千万不要因为贪图一些小而签下了霸王合同。此外,你也别忘了在合同中写明“本合同格式内容应与XX市房管局推荐的合同格式内容完全相同,若有不同,则本合同无效,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介方承担”等类似的免责条例。4、违约条款也是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但如果你要是发现违约条款中有高定金和高违约率,那就一定不能签。当这样的合同出现时,说明中介将交易违约金也比那些钱少很多,如此一来,他们还是赚了。
  • 热心网友
    2020-07-31 23:31:32
    1:最好是找正规的,品牌的中介公司,卖房的话没什么担心的,就问问他们的收费情况,一般房东是免费挂牌登记的,但有的私人开的中介从中搞鬼。2、卖的价格稳住,根据市场价来是好卖的,不要被人压的太狠。如果你自己有个心里价位当然是最好的。3、产证等东西好好保管,等买房的人基本能确定之后再拿出来。交易过程中就没什么要担心的问题了,房产交易中心,银行这边都是国家机构,没问题的。
  • 热心网友
    2020-07-31 18:36:15
    1.“全权委托”、“独家代理”慎重选择委托中介卖房一般有“全权委托”、“独家代理”两种方式。“全权委托”就是指房主委托中介代理自己行使全部权利,可以代为确定交易条件、签订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等。“独家代理”是指售房者承诺只委托一家中介代自己出售房屋,不可自行或另行委托其他中介出售。这种情况下,如果中介不积极的帮售房者卖房的话,售房者就会处于一个被动的地位。总之,委托中介卖房的话,采取“全权委托”或“独家代理”的方式,应该在合同和授权委托书上做出一定限制:比如签订合同或者收款时产权本人亲自确认才有效;中介代理的有效期限是何时;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出售的违约责任等。2.权属证书原件应该由产权人持有房产交易过程中,中介往往会要求房主把房产证等证件交给自己保管,其实,这对售房者是很不利的,如果买卖双方发生纠纷的话,中介很有可能不返还这些证件。就算是最后要回了这些证件,也是浪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所以,售房者可以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交给中介,如果需要原件的话,一定要产权本人亲自出面办理。证件复印件也需要在上面标注授权范围等约束性的语言。3.交易时三方应该亲自确认交易内容售房者一定记得在签订合同等重要环节的时候由买卖双方以及中介三方共同确认相关交易条件并共同在合同上签字确认。有的中介瞒着买卖双方“吃差价”的话,肯定不会让交易双方轻易见面。所以,交易双方见面交流确认交易,还能避免一些纠纷。比如,房主已经告知房子的缺陷,但是中介为了谋取利益,没有告诉购房者,最后交易完成,购房者追究责任,那就是后悔也晚了。4.签署合同等文件不可留空白售房者签订合同的时候尽量仔细阅读,并且填写的时候不要留空白,即使有空白也要用笔划掉。这样可以防止中介或者对方在空白处填写对自己不利的内容。5.委托中介前确认清楚交易中需要的费用售房者与中介签订协议之前就应该了解清楚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应该由谁承担,把这些费用写明并由各方确认。防止合同签订之后因为费用的承担问题产生争议。
  • 热心网友
    2020-07-31 15:39:24
    针对在实践中经常发生的各种争议情况,杨文战律师提示:在中介参与的二手房交易中,卖方要注意什么?1、“全权委托”、“独家代理”要慎重。“全权委托”是指房主委托中介代理自己行使全部权利,可以代为确定交易条件、签订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等。一旦中介公司为自己利益而对购房人做出承诺,房主对购房人就要承受相应后果,至于房主还能否向中介追究责任,那一般是与购房人无关的。“独家代理”是指房主承诺只委托某一家中介代为出售房屋,不得自行或另行委托其他中介出售。这种情况下,如果中介因某种原因不积极出售房屋房主就会比较被动,即使自己寻找到合适的出售机会可能也要面临中介索要约定的费用。虽然说从法律角度分析,这种未付出却索要费用的约定可能属于不具备效力的“霸王条款”,但毕竟还是有麻烦和风险。所以,如果委托中介卖房,尽量不要采取“全权委托”或“独家代理”的方式。如果非要采用上述的方式,应在合同和授权委托书上做出一定限制:比如“委托书上标明签订合同或收款须由产权人本人亲自确认方为有效”、“独家代理的底价是多少”、“中介代理权的有效期限到何时止”、“不能按约定时间和价格出售如何处理”、“不通过中介另行出售如何处理”等等。2、权属证书原件应该由产权人持有。在委托中介交易的过程中,中介往往以方便代理为由要求房主把《房屋所有权证》交给中介代为保管,这对售房人是极为不利的,一旦卖家和中介发生什么纠纷,中介往往会扣住产权证不还。即使房主能通过诉讼等方式要回产权证,可能也会投入相当的时间和精力,何必呢?可以把相关产权证、身份证的复印件交给中介,需要原件时可由产权人亲自出面办理。即使是复印证也可以做一些必要的设置,比如在产权证或身份证的复印件上标明授权范围等约束性语言。3、应该坚持在交易时三方亲自确认交易内容。卖方应该坚持在签订合同等交易的重要环节由买卖双方及中介三方共同确认相关交易条件并共同在合同上签字确认。有中介欺瞒买卖双方“吃差价”,那中介肯定是不让交易双方见面。而且双方亲自交流确认交易,还能避免中介为促成交易而故意隐瞒一些房屋的实际情况,比如房子存在什么缺陷,本来房主是如实告知中介的,但有的中介为了赚取中介费,故意隐瞒不告知购房者。一旦交易完成,购房者追究,中介已经收取到中介费,这时不说是“售房者没说”就是说“购房者已知”。4、签署合同等文件不能留空白。售房者在签署合同等文件时一定要仔细审核文件的内容,如果有空白之处要么要求明确填写要么用笔划掉相应空白。以往曾经发生过购房者主张有自己签名的合同与自己见到的合同不同,虽然签名是真的,但合同中的一些空白内容被中介或对方事后填写了对自己不利的内容。这种主张往往很难成立,因为提出这种主张的人往往又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签字时不存在这些对自己不利的内容。5、对交易可能发生的费用应该在委托中介时提前确认清楚。在与中介签订正式的有权利义务约束条件的协议或承诺之前,应该先就委托中介售房可能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由哪一方承担、要委托中介代为处理的所有事项都进行明确约定,并把相关费用标准形成书面文件,由各方确认。以免在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因费用承担问题产生争议,那时即使买卖双方能达成解约的一致,也会涉及中介收取的费用因已促成合同签订而不愿退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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