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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房产超市>房产问答> 租房>注意事项> 公房出租问题。

公房出租问题。

热心网友|回答8次|2020-04-15 0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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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回答

  • 热心网友
    2020-04-15 15:31:59
    您好!公房有出租的!你根据你的位置找附近的中介然后让他们帮你找就可以了。

其他回答

(7条回答)
  • 热心网友
    2020-04-15 22:53:08
    您好,有出租的,您主要是想问哪的呢
  • 热心网友
    2020-04-15 20:48:25
    这还是要去问问,那个单位同意你转租不。
  • 热心网友
    2020-04-15 18:33:56
    这公房既然是你租过来的,其实你可以将公房转租出来的。只要你和那单位的领导协商好就可以了。
  • 热心网友
    2020-04-15 17:29:53
    可以,你是同住人,只要影响到你的利益了,都可以拒绝。而且,你们的房子不能卖,只能租。
  • 热心网友
    2020-04-15 12:02:26
    可以,但这是家务事,看如何处理比较妥当。
  • 热心网友
    2020-04-15 11:43:53
    你这个就是使用权的房子,最好做一个遗产公证
  • 热心网友
    2020-04-15 10:42:17
    廉租住房:(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月前连续6个月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100元(含1100元),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二)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12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1.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3.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4.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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