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房租可以免除吗?
疫情期间房租可以免除吗?
相关问答
-
1个回答
租客期间要求房东疫情期间减免一个月房租是否合理?
在疫情期间,租客依旧使用并且居住的房屋,房东照样可以采取不减免措施。对于租客在疫情期间无法使用用于居住功能的房屋,房东可以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是否减免房租。 总的来说,国家只是号召房东进行房租减免帮扶措施,并没有强求房东必须要进行房租减免。这也就意味着,用户可以选择减免也可以选择不减免,租客没有任何权利强迫房东减免的。 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对价在于享有对租赁房屋的使用权、居住权等权益。疫情发生后,对于短期的迟延复工、延长春节假期,也不会造成大部分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房屋的情况,在个案上无法构成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因此,作为个人承租人用于日常居住的房屋,法律上讲不能因此强制要求房东减免房租。不过,承租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与房东协商,看房东是否同意减免或延长交租时间。但是,目前湖北省各市还没有解除封城措施,部分人员可能被困甚至感染肺炎,该种情形要区别对待。对于围困在湖北省的个人承租人,如果因政府措施导致长期无法返还或因感染未能康复,导致长期无法居住、使用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免或根据情况解除租赁合同。
2020-03-06 15:12:42 -
0个回答
疫情期间上海有几个建材市场减免房租是真的吗?
2020-03-06 15:10:53 -
4个回答
疫情减免房租的通知是真的吗?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疫情对合同产生的影响来判断,不能超出疫情的影响范围,按照疫情给合同履行带来的实际影响,判断部分还是全部免责,如果疫情不是合同不能按约履行或者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原因,则不能作为免责事由。 此外,还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在合同的履行期间内发生的,如果一项事件发生在合同订立之前或履行之后,或在一方履行迟延而又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时,则不能构成不可抗力事件。 (2)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未及时履行通知、证明义务的当事人不能免责,未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损失的则须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 (3)当事人在履行不能或者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中是否存在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等行为致使合同的履行受到了疫情的影响,如果有这些行为则不能要求免责。 2、要求解除合同,不再支付解除后的租金 如果是要求涉及解除合同,则必须满足《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需要证明因为疫情导致无法再租赁该房屋或租赁该房屋已不能达到使用该房屋的目的,比如说根据政府命令该房屋所在地今后再不能从事某项业务,则从事该项业务的租客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如果无法满足则只能按照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中解除条款的约定,符合约定解除条件的才能产生解除的法律后果,如果未约定解除条款或不符合约定解除条款的内容则只能够通过事后协商一致解除。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只有合法解除合同后才能免除解约后的租金。 3、不可抗力为法定免责事由,双方均无责任的情况下,疫情损失应根据公平原则由双方合理分担,租金是否可减免及减免的幅度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平衡 有一部分观点认为可以根据情势变更原则要求房东减免租金,由于目前情势变更原则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未规定,而是出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的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根据该规定,情势变更原则适用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本次疫情构成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则无法直接适用这一规定。
2020-03-06 14:41:27 -
0个回答
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推荐的租金贷可以使用吗?
2021-11-25 10:23:41 -
1个回答
住房租赁合同都是一年起签的吗?
不是。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住房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确定。一般情况下,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一年期的租赁合同较多,也形成了一定的交易习惯。通常情况下,如果租期低于一年的,租金可能会提高。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021-11-24 15:46:00 -
1个回答
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承租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承租人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一、是使用规范的住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通过当地住房城乡建设(房产)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官网下载和使用房屋(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如出租人拒绝使用的,要重点注意出租人提供的住房租赁合同内容与房屋(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内容的差别。出租人口头承诺等内容应写入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押金退还约定要清晰,切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 二、是查看出租房及出租人的相关材料。核查出 租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等证明房 屋所有权归属的证明材料原件、出租人本人身份证。如承租他人转租的住房,还需要转租人提供其承租 该住房的合同,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合同应写 明租期及承租住房的地址等内容,确保合同填写的 地址与房屋所有权归属证明上保持一致。 三、是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承租人对租金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等条款要特别注意,尽可能约定按月或按季度支付租金,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降低自身权益受损的风险。 四、是租赁合同内容要详细。除租金、押金、租期外,以下内容也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出租人的信息及紧急情况下的联系方式;住房内的物品数量及状况;水、电、暖气、物业费、天然气、网络等费用承担人及缴费账户信息;正常情况下,租赁期间出租人进入住房时间、频次等。 五、是及时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已开通网上签订租赁合同的,应当选择在住房城乡建设(房产) 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网上签订。尚未开通网签的, 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房产) 主管部门备案。 此外,承租过程中应注意留存资料证据。在承租过程中,承租人都要注意留存好关键证据,如租赁合同、转账记录、微信短信记录、广告宣传资料等。如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有违法经营行为的,可直接向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组织投诉举报。同时,留存的有关证据,是承租人在发生租赁纠纷后主张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2021-11-24 15:43:27 -
1个回答
门面房租递增。我们租有一门面,合同签的是三年。并也写有房租递增是以参照隔壁两邻,随行就市的字样。
为什么不可以递增呢,写明就好了。
2020-12-15 10:52:01 -
3个回答
你好,我租的房子,因有事不租了,房东不退房租怎么办?
房子到期,房东不退房租需要先跟起协商,协商不成再处理!房子正常到期并且附属设施没有损害的话,业主利用退还押金;纵然超期,也应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起诉成本太高,建议直接找辖区派出所调解,最为有效。
2020-12-11 10:10:19 -
4个回答
租客不交房租怎么办?租客拖欠房租一个月该怎么办?
首先,按照你们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处理。租客不交房租是否构成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房东是否可以据此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如何返还房屋及结算有关费用。其次,若你们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没有约定前述问题的,则房东可依留置权处理。即在第三人见证下打开门锁,将租客物品放置一处或搬离房屋后存管。等租客返回结算有关费用后再将其物品返还。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你的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你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必要时可以报警,但因涉及民事纠纷问题,所以最好请执法机关介入,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时,最基本的义务就是按合同交纳租金。这同时也是出租人通过出租行为获取收益,行使收益权的表现。我国《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2020-11-27 10:40:19 -
3个回答
房租房信息发布方法?屋出租信息怎么写?最佳答案
1、出租信息黄金地段房屋出租(标题)现有计算机商务中心两室两厅经典户型对外出租,简装修、六楼、面积xx平米,居住办公两宜,即租即用,欲租从速。联系人:X先生,联系电话:13*********年月日2、求租信息求租X居室(标题)本人因工作或上学需要本小区独单或偏单一套。要求正规X居室,屋内设施齐全,简单家具。月租(?)以内,有意者请打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
2020-11-27 10:34:39
最新问题
- 租房时一定要支付押金吗?
1
- 租房产权注意什么细节?
2
- 乙方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地转租给别人可以吗?
3
- 房屋租赁费我可不可以拒交
4
- 管二房东租房要注意什么?
5
- 二房东不退房租
6
- 租房者向房东索要物业的盖章证明
7
- 租房水电费太高,怀疑有问题
8
- 二房东要转租房子
9
- 公房出租问题。
10
-
推荐城市
-
新楼盘推荐
-
小区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