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该承担保交楼的责任与义务吗?
政府应当承担保交楼的责任与义务,这一结论基于法律、政策、实践及社会稳定需求四方面支撑,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层面:政府责任具有法定性
行政协议约束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政府与被征收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中明确约定临时安置期限、过渡费标准及违约责任时,政府未按期交付安置房即构成违约。例如,最高法院案例中,施某某与区政府签订的协议约定2016年4月15日前交付房屋,但区政府逾期未交付,法院最终判决政府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交付房屋、补发过渡费及赔偿实际损失。
行政法原则要求
根据《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政府行为需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若因政府监管不力导致开发商烂尾,政府需通过行政手段介入,如协调资金、推动项目复工,以弥补公民损失。
二、政策层面:政府主导“保交楼”工作机制
中央政策明确属地责任
住建部、银保监会等部门多次强调,地方政府需承担“保交楼、稳民生”的属地责任。例如,2023年住建部会议指出,要以“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落实地方政府管理责任,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专项资金与监管机制
政府通过设立专项借款、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等方式保障项目交付。例如,央行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地方国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西安要求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存入专用监管账户,防止资金挪用。
三、实践层面:政府多维度推动项目交付
资金支持与协调
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引入新投资等方式填补开发商资金缺口。例如,在保交楼项目中,政府与银行、房企共同制定“一楼一策”方案,推动项目复工。
司法途径保障权益
若开发商跑路或无力履约,政府可引导购房者通过法律途径退房或索赔。例如,律师建议购房者收集购房合同、延期交付证明等证据,向法院申请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质量监管与长效机制
地方政府通过“一房一验”、建立三级质量责任体系等措施,确保交付房屋符合标准。例如,金昌市住建局与项目签订《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对重大质量问题企业实施“黑名单”惩戒。
四、社会稳定层面:政府责任不可推卸
防范系统性风险
烂尾楼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社会稳定。政府通过“保交楼”工作,可避免购房者因房屋无法交付而断供,进而引发金融风险。
维护公民居住权
住房是公民基本生活需求,政府有义务保障公民“居者有其屋”。例如,佛山住建局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交付条件,包括工程竣工验收、配套设施完善等,确保购房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