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超市网 > 租房 > 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2026年01月19日 10:25   
[导读]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的,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减免: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的,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的,免征契税、印花税。

  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土地增值税减免: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减免: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和增值税减免: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

  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租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筹集)。

  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需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留存以下材料备查:

  不动产权属证明。

  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

  纳入公租房及用地管理的相关材料。

  配套建设管理公租房相关材料。

  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相关材料。

  公租房租赁协议等。

标签:
律师声明:凡注明"来源:非房产超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或网友原创,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具体以项目实际为准。凡注明"来源:房产超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产超市网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刊登,具体以项目实际为准。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网。联系方式:0573-83671655。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