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房屋要交哪些税费
个人出租房屋关键涉及到六大税和二项费,包含:所得税、城市维护保养基本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区教育费附加、个税、房地产税、城区土地税、合同印花税。
个人出租房屋缴税的现行政策根据
1、所得税
依据《经营者出示房产经营租赁服务项目所得税征缴管理方法暂行规定》(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6号公示)第四条的要求:个人出租住房,依照5%的增值税率减征1.5%测算应纳税所得额,向房产所在城市负责人地税局行政机关纳税申报。
另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中小企业增值税免税相关难题的公示》(国家税务总局公示2017年第52号)的要求: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收入额在30000元下列的,享有中小企业暂免征缴增值税优惠现行政策。
2、城市维护保养基本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区教育费附加
依据《城市维护保养基本建设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要求,以经营者具体交纳的所得税税额为计税基础,交纳城市维护保养基本建设税(城区7%,县里和镇5%,农村1%)、教育费附加(3%)、地区教育费附加(2%)。
另外依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扩张相关政府性基金免税范畴的通告》(税务总局[2016]12号)的要求: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额不超出10万余元的,免税教育费附加和地区教育费附加。
3、房地产税
依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廉租住房经济发展可用住房和住房租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告》(税务总局〔2008〕24号)第二条第(三)项要求:对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征收率征收房产税。
4、个税
依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廉租住房经济发展可用住房和住房租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告》(税务总局〔2008〕24号)第二条第(一)项要求:对个人出租住房获得的个人所得减征10%的征收率征缴个税。
(1)每月租金不超出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税率=[每月租金-具体交纳的各类税金-整修花费(800元为限)-800]×10%
(2)每月租金在4000元左右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税率=[每月租金-具体交纳的各类税金--整修花费(800元为限)]×(1-20%)×10%
5、合同印花税
依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廉租住房经济发展可用住房和住房租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告》(税务总局〔2008〕24号)第二条第(三)项要求:对个人出租、租赁住房签署的租赁协议,免税合同印花税。
6、城区土地税
依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廉租住房经济发展可用住房和住房租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告》(税务总局〔2008〕24号)第二条第(三)项要求:对个人出租住房,免税城区土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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