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可不可以粗心大意 签合同要看中这七大关键点!
签合同书是关键的一个流程,也是买房的后一个环节!签合同关联到购房者的利益和房屋中后期的确保,提议大家在签署买房合同以前,能留意下列七个常见问题,防止由于疏忽而导致中后期的困惑!
一、有关收费标准要确立
除开房款,购房者也有附加开支一部分有效花费,例如房产契税、公共性检修基金、合同印花税等,可是也有一部分是不科学花费,例如住宅小区一些配套设施的花费,这种都需要看清在合同书中是谁来担负该笔花费,以防被开发商二次收费。
二、留意计价方式和房款
房子的价格和总价格,合同书中一般全是标出的了。但需要留意的是,别忘记让开发商标上计价方式,由于要是没有标出计价方式,到中后期要拿房时,房价增涨,开发商很有可能会叫你补房款;而在签合同时就标明好,双方都情况属实。
三、广告宣传內容可载入补充条款
相信许多购房者在看房子的情况下,全是看好了住宅小区独有的配套设施,广告宣传变成配套设施好的宣传策划,可是实际上住宅小区完工后很有可能会和宣传策划的不一样。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假如对开发商的服务承诺有一定的提出质疑,那能够规定开发商将服务承诺的配套设施写进合同书的补充条款,便于于中后期的消费者维权。
四、房子产品质量问题
一般签合同是都是会有《住宅使用说明书》及《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定要留意查询其內容,好把他们当做合同书的配件。对品质层面的难题要确立承诺,如水电费管道的有效、窗门的缺陷、中后期墙体渗水及裂缝,乃至是建筑抗震等级级别等关键点都需要作出管束。
五、毁约状况明确职责
针对预售房而言,很有可能会碰到许多毁约的状况,如房产证没法申请办理,推迟拿房、乃至是一房多卖等状况。彼此好在合同书中就承诺好彼此的合同违约责任,标准中后期的个人行为,防止中后期产生多余的争议。
这也是购房者在签合同时非常容易忽视的一项,这一项也可做为合同补充协议加上进合同书,终究中后期的物业管理服务针对小区业主的饮食起居还是有非常大影响的,开发商已有物业管理和第三方物业管理还是有区别的。
七、有关不可抗拒力
"不可抗拒”指不可以预料、不可以防止并不可以摆脱的客观条件(只指洪涝灾害,不包括政府部门个人行为或社会发展出现异常事情)。任何一方不可从此做扩大解释,不然,该表述不具备约束。并应承诺一个告之限期。
出售人有时候明确提出下列免责声明,购房人好不必愿意:非出售人原因,相关部门延迟时间传出相关准许文档的;施工现场碰到出现异常极端天气、重特大技术性难题不可以立即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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